近年來,中國和印尼在投資、投資和工程承包等領域發展迅速,中國連續多年成為印尼第一大合作夥伴和第二大直接投資者。 印度尼西亞擁有世界22%的鎳儲量,16%的錫儲量,5%的**儲量,3它擁有2%的鋁儲量和3%的銅儲量,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動力煤出口國。 其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延伸的加工製造產業鏈吸引了大量中國投資者。
1. 合同型別:印尼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僱傭合同跟沒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能針對某項工作簽訂。 由於工作的型別和性質,工作將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定期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在印尼人力部登記; 2、無限期勞動合同可以口頭訂立。 印尼公司雇用10名以上員工的,應當向印尼人力部登記公司規章制度,或向印尼人力部登記公司與職工所屬工會簽訂的集體勞動合同; 如果印尼公司雇用的員工超過50人,則應建立雙邊合作機構,以促進公司與工會代表之間的溝通和交流。 二、試用期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允許規定試用期,而無限期勞動合同可以規定最長3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企業不得支付低於適用最低工資的工資。
3.工作時間和加班制:印尼公司實行2種工作時間:
1天7小時,1周40小時,1周6個工作日。
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個工作日。 工作時間應在勞動合同、公司規定或集體勞動協議中約定。 公司可實行一天最多3小時加班,一周最多加班14小時,不包括周假和法定節假日加班。 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則需要支付加班費。 4、企業的主要義務包括: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體系; 建立企業的規章制度(當員工人數超過10人時)。5、員工的主要權利義務包括: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權; 應防止不道德行為; 受到人的尊嚴和宗教尊重的價值觀對待的權利; 組建並成為工會成員的權利。
六、薪資部分:薪金包括基本薪金(前者不得低於薪金毛額的75%)和固定津貼。 固定福利包括固定崗位津貼、工齡工資等。 固定福利通常是員工的固定額外收入,與員工的職位和工作經驗掛鉤;
非固定福利包括績效提成、加班費、獎金、餐補、交通補貼、電話費補貼、假期補貼等。 這些福利與員工的績效和工作績效掛鉤,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工作 30 天或以上的員工,以及在印度尼西亞工作至少 6 個月的外籍員工,都必須參加印度尼西亞的國家社會保障體系 (BPJS),該系統涵蓋工傷事故、死亡、退休、養老金和醫療保險。 工傷和死亡保險的保險費完全由雇主承擔,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部分由雇主承擔,部分由勞動者承擔。 由於印度尼西亞大部分地區是穆斯林,因此無論其信仰如何,工人都將獲得強制性的第 13 個月工資 (THR)。 這通常被稱為宗教日津貼,在相應的宗教節日前一周支付。 大多數企業在穆斯林節日開齋節(齋月結束)前一周提供此獎金,而其他企業將在 12 月向任何非穆斯林員工提供獎金。 如果員工工作少於 12 個月,他們也有權按比例分配。
合規要點:印尼實施就業政策,保障國內員工優先就業,中國企業需要注意招聘外籍員工的需要,比如中國員工,除了依法為員工申請相關工作許可外,還必須遵守印尼法律關於雇用外籍員工的特別規定: 1.每雇用一名外籍員工,企業需要同時雇用一名印尼員工。同時,公司有義務指派外國員工將技能和專業知識傳授給陪同他們的印度尼西亞員工,直到印度尼西亞員工有資格擔任外國員工的職位。
2.印度尼西亞法律禁止外國雇員從事與人力資源相關的工作。 根據印尼現行法律,印尼公司雇用外籍員工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般來說,外籍雇員的工作期限(包括原合同和續簽後約定的工作期限)不得超過5年,但在特殊情況下,RPTKA許可證允許工作期限超過5年,具體如下:
僱傭合同的語言:根據法律規定,印尼公司和外國員工應:印尼語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合同以多種語言簽訂,則以印度尼西亞語版本為準,否則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勞動爭議解決如果印尼公司與外籍員工之間發生勞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 如果爭議各方在30天內達成和解協議,雙方應簽署集體談判協議(perjanjian bersama),並在相關勞資法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