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華社《新華觀點》欄目播出《經常收到關於'積分到期兌換'的簡訊? 謹防“詐騙”,曝出部分商家向手機使用者傳送簡訊,稱其有大積分即將到期,誘導使用者使用積分和現金兌換**或劣質商品。
文章發表後,中國電信發簡訊提醒使用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盡快兌換積分的噱頭進行詐騙,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 請注意驗證資訊**,請登入各平台官方位址進行積分兌換,以免上當受騙。 ”
近日,《新華視界》記者追蹤發現,仍有消費者時不時收到類似的“積分到期兌換”簡訊。 為什麼這種混亂繼續被禁止?
仍然有消費者報告說,積分被兌換為劣質產品。
河南消費者馮先生表示,他日前收到一條簡訊,“說我有3萬多積分,第二天就要到期了,並提供了乙個兌換鏈結,署名'服務通知'。 馮先生誤以為是移動運營商的提醒,隨後點選鏈結,用現金加7300積分給孩子買了一塊價值799元的“天才M6智慧型**手錶”。 收到後發現手錶做工很差,兩小時內就沒電了,無法歸還。
2024年1月,立創科技***平台仍在銷售該產品。
記者看到,馮先生購買的手錶背面貼有廠家名稱,但沒有看到產品商標和具體生產位址。 經調查,銷售手錶的穀創優秀產品點由深圳立創科技運營,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元。
北京消費者王先生在積分兌換平台上以429元29000積分購買了6瓶“奔富賓芝品407幹紅酒”。 記者發現,王先生購買的紅酒與市面上一款每瓶售價500元以上的澳牌紅酒高度相似,在包裝風格和字型設計上也高度相似,容易混淆。
有消費者反映,他們用積分和現金購買了包裝和產品名稱與“SK-II”非常相似的產品,收到後發現是名為“SKINII”的山寨產品。
新浪黑貓投訴平台相關負責人表示,2023年第四季度,黑貓投訴平台上積分簡訊相關投訴數量較上季度增長超過77%。
非法簡訊是如何完成的?
非法點簡訊的傳送號碼一般以“106”開頭。 記者以“106簡訊”為關鍵詞在網上搜尋,發現很多商家發布以“106”開頭的簡訊“商務”廣告,大多以“高到達率、高轉化率、三網不封”為口號。
2024年1月,網友收到積分兌換簡訊。
記者詢問上海某自稱能從“106”開始的平台,獲悉該平台為個人和企業使用者提供自助運營賬號和簡訊,每萬元收費400元。
記者以化妝品店主的身份購買了平台的“106”簡訊**,被告知可以在簡訊中新增購物**或**鏈結。 平台工作人員提醒,簡訊內容需要平台人工審核,一些明顯違法的內容是不允許傳送的。
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傳送包含“積分兌換”字樣的簡訊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普通簡訊平台不允許此類簡訊。 不過,經過協商,在移除了具體的積分金額後,簡訊平台還是傳送了積分兌換提醒簡訊。
另一家**簡訊平台告訴記者,他們沒有義務對使用者行為進行審查和監督,使用者因傳送資訊而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均由使用者承擔。
《網路安全法》規定,電子資訊傳輸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悉其使用者傳送的電子資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播的資訊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採取消除或者其他處置措施,儲存相關記錄; 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西南政法大學仲裁研究所(仲裁學院)教師邱維琦說。
同時,邱偉琪表示,《網路安全法》還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使用者發布的資訊的管理,如果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播的資訊,應立即停止傳輸該資訊,採取消除、消除等措施。 防止資訊傳播,儲存相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如何加強監管?
假冒商品“、”騙錢“、”拖拽不退“......不少消費者反映,當他們聯絡這些積分兌換平台時,**都是空的或結束通話的,客服是機械人回覆,沒有人接受退貨或接受後不處理。
記者調查了一批被投訴的此類企業的工商註冊資訊,發現大部分企業都是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註冊的,沒有異常經營和處罰的記錄。
受騙消費者馮先生說,在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後,他被告知需要在3天內提交“報告產品的完整、不間斷的開箱**和各方面的完整清晰的圖片”。 由於馮先生未能提供**,投訴被視為證據不足。
江蘇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廳長顧偉認為,在這些案件中,商家銷售的產品與知名商品的外包裝在顏色、字型等設計元素上都相近,極易讓消費者誤判和混淆, 涉嫌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涉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
我們認為,此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可能性,涉及行政責任、民事責任,還可能涉及欺詐等刑事犯罪。 顧偉表示,檢察機關要密切關注此類現象,對涉及侵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及時依法開展公益訴訟監督。
有運營商表示,消費者在對簡訊的合法性有疑問時可以舉報,如果監控號碼是欺詐**、騷擾**或垃圾簡訊,系統將關閉。 不過,據了解,有消費者已向運營商提出投訴,但30天過去了,仍未收到回覆。
邱偉琪介紹,《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不履行違法資訊處置義務,電子資訊傳送服務提供者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並規定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暫停業務整改等相應法律責任。 關閉、吊銷相關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專家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與公安機關、網信部門、運營商等建立違法線索同步機制,通過合作及時共享線索,協調共治。 (新華社記者 翟翔、胡林國、陳希元、高康、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