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是坐地收錢的二等經銷商,民營企業是吃國企剩飯剩菜的傻小子。 ”今年1月,他卸任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2月,姚陽教授破了馬蜂窩。
這兩天,在一流採訪中,姚陽表示,很多國企都是二手經銷商,拿了專案不做工,分包給民營企業,收取7%的手續費。
楊洋的話立刻引起了不少網友的共鳴,有網友吐槽7%很盡職盡責,實際情況大多是10%15%,有的有20%。
實在是太誇張了,但是當乙個民營企業拿到乙個二手專案時,會不會預算緊張,會不會偷工減料,會不會拖欠農民工的工資,甚至最後只是賠錢?
要說這個市場經濟,乙個願意打,乙個願意吃,民營企業為什麼非要吃這口呢?
姚陽的解釋是,民營企業不能直接與國企競爭,因為人家不帶你去玩。
一方面,有很多地方可以逃避責任,或者說逃避責任,只把專案交給國企,就算民營企業的**低,但人家也不需要你。
另一方面,銀行也不同於民營企業,比民營企業更願意向國有企業放貸。也有網友補充道,有些小地方民企連資質都拿不到,民營企業要想吃這碗飯,就得先抱住國企的大粗腿。
有人說,過去民營企業也參與其中,但這一時期,腐敗的內幕交易層出不窮,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
但是,將國有企業分包給民營企業的過程乾淨嗎?也許對腐敗的懲罰仍然需要更多的監督和透明度,而不是簡單而殘酷的毆打致死。
仔細想想,因為有些地方不敢承擔責任,國企和民營企業就成了這樣的關係,這難道不是浪費社會資源,破壞公平競爭嗎?
決策者們不斷強調,要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解決企業發展難題,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
我想也正是因為如此,姚陽教授才會勇敢地為民營企業說出良知。
他說,這是下面的執行問題。 大企業接手專案再分包給一些小企業是很正常的,但這種分工應該是以市場為導向的,應該以實力、規模、盈利為依據,而不是以身份為依據。
如果從一開始就決定一切的是身份,那麼這節經文就會被歪歪扭扭地讀,在評論區告訴我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