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當時面臨同樣的選擇,你還會堅持同樣的方法嗎? “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我都不會為非法的事情承擔任何風險。 ”
2001年4月,央視一檔脫口秀節目採訪了一位名叫蒲連生的人。 2003年8月,這次訪問被公之於眾,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
中國首例“安樂死”病例的執行醫生蒲連生在接受採訪時談到了一系列關於“安樂死”的問題。 他的行為在不同的人眼中被評價得截然不同:在病人的兒子和小女兒的眼中,他是乙個“大恩人”; 但在另外兩個女兒和醫院同事的眼中,他是乙個“殺人犯”和“瘋子”。
蒲連生為何選擇執行“安樂死”,處決後又發生了什麼? 時至今日,關於“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仍存在爭議。
王明成,兩起“安樂死”案的牽連者,他的經歷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深思。
1986年,乙個叫王明成的普通人,因為乙個大膽的決定,成為陝西省漢中市乃至整個中國關注的焦點。
他的決定是讓醫生為他的親生母親進行“安樂死”,這也是中國第一起“安樂死”事件。 他從不後悔這樣的選擇,甚至在他患上胃癌,生命即將走到盡頭的時候,他仍然希望為自己“安樂死”。
而這一切都源於他對生命的理解和尊重。 他認為,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生命的長短,而是生命的品質。 他不想在疾病的折磨下失去尊嚴和自我。
因此,他選擇了“安樂死”,以這種方式尊重自己和母親的生命。 雖然“安樂死”在我國尚未合法化,但他的選擇卻引發了一場關於生命尊嚴和權利的討論。
他的故事讓人們思考生命的本質和意義,以及面對生死如何做出自己的選擇。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王明成的選擇,讓我們看到了他對生命的尊重和對人性的理解。 他的故事讓我們明白,生命的價值不在於生命的長短,而在於生命的品質。
2003年初,身患癌症的王明成再次前往習交通大學第二醫院。 由於無法忍受疼痛,他找到主治醫生表達了他“安樂死”的願望。
然而,醫生對他的想法感到驚訝,並堅決反對,告訴他“不,不”。 雖然醫生隨後安慰他要堅強,但對於王明成來說,忍受疼痛並不是他所希望的。
因此,他想有尊嚴地死去,“安樂死”是他唯一的選擇。 為了讓醫院同意他的要求,他於2003年6月再次提出“安樂死”,公開了母親夏素雯的身份,夏素雯是中國第一位接受安樂死的病人。
他懇求醫生同意他的請求。
17年前,那件事已經成為過去,很多人對夏素文還知之甚少。夏素文確實實施了安樂死,但同意為她實施安樂死的醫生已經這樣做了**。
與此同時,夏素文的兒子王明成也參與其中。 在中國,這是非法的,而且有教訓要吸取,所以醫生不敢答應他的要求。
乙個月後,瘦骨嶙峋的王明成握著妻子的手說:“我終於明白媽媽當初為什麼選擇安樂死了,這種痛苦是難以忍受的。 ”
在兩次被拒絕後,他知道“安樂死”是不可能的,於是他放棄了掙扎,躺在床上等死。 2003年8月2日傍晚,重回光明的王明成再次握住妻子的手,咿咿呀呀地說了些什麼。
王明成去世半個月後,央視播出專訪**,其中蒲連生醫生作為夏素文的“安樂死”執行醫生接受採訪。 王明誠的妻子吳麗蓉全力支援他的所有決定,包括安樂死。
醫院副院長雖然很同情,但因法律和醫院規矩,他不能答應王明成的要求。 雖然安樂死還沒有合法化,但王明誠堅信,安樂死終將得到立法。
他的書面申請引起了醫院的極大關注,在向上級匯報的過程中,我們還召開了一次專門會議進行深入討論。 但是,由於我國的現實,對沒有法律承認的患者執行“安樂死”將導致對醫院的法律制裁。
儘管王明誠一再申請,但最終還是沒能如願。 但他的不懈努力,讓“安樂死”成為社會熱議。 他去世後,國內很多主流**再次討論這個話題,而蒲連生就是這個話題上永遠無法迴避的人物。
他是中國“安樂死”領域的先行者,他的人生在1986年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接受央視採訪時,他身穿西裝,對自己過去的決定深感後悔。
那麼,1986年到底發生了什麼?
蒲聯生:“安樂死”的第一位執行醫生,王明成的父母在他小時候就離婚了,他和父親、繼母住在一起。 然而,他的繼母經常虐待他和妹妹,而他的父親對此無動於衷,只有他的母親夏素文盡力給他愛和溫暖。
所以,母親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他發誓有能力就孝順母親。 王明成剛開始工作的時候,乙個月只掙43塊錢,但除了留下13塊錢作為生活費外,還全部交給了母親,所以在親朋好友眼裡,他是乙個名副其實的孝子。
84年,夏素文被診斷出肝硬化和腹水。 由於年事已高,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她的病情迅速惡化,兩年後,她幾乎總是住院。
而病情加重帶來的疼痛,讓她夜以繼日地哀嚎,甚至連她的哭聲都能傳遍整個住院部。 作為主治醫生,蒲連生知道她的病情很嚴重,除了連續**之外,他什麼也做不了。
但此時的夏素文已經對生活失去了信心,難以坐下、尿不暢、水腫、褥瘡的折磨,讓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氣。 1986年6月9日,她從昏迷中醒來,握著兒子王明成的手,哭著說:“兒子,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放開我吧! ”
無能為力的夏素雯只能指望兒子的幫助,兒子王明成卻做不到。 看到母親痛苦不堪,他只能在病床前默默地哭泣。
夏素文雖然時而昏迷,時而清醒,但他總是喃喃自語“放開我,放開我......最後,蒲連生將王明成和小女兒王曉琳夏素雯的病情告訴了王明成,說她已經堅持到了極限,後續已經沒有希望了,只能聽天由命。
當他們聽到這個訊息時,他們深感悲痛。 不過,這時,王明成忽然想起了母親之前說過的話,既然救不了,那就讓她少吃點苦,盡快擺脫。
王明成一直在思考如何減輕母親的痛苦,直到他突然想起了“安樂死”這個詞。 他知道這是乙個比較陌生的概念,但他決定把這個想法告訴蒲連生,希望他能幫助母親實現這個願望。
然而,蒲聯生拒絕了他的提議,認為在目前的國情和政策下是不可能實現的。 王明成沒有放棄,他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妹妹,並一起請求了蒲聯生的幫助。
最後,在夏素文忍痛的那天晚上,值班醫生李海華給她開了**地西泮,但效果並不理想。
夏素文的愁眉苦臉,猶如一把尖刀刺穿了王明誠的心,讓他心痛不已。 為了讓母親早日解脫痛苦,他把妹妹拉到蒲連生的辦公室裡,懇求道:“蒲主任,求你讓我母親盡快解脫,讓她少受點苦。 ”
被王明成的懇求所感動,蒲連生開始思考,讓病人活在痛苦中是否值得。 經過慎重考慮,他同意了夏素文的“安樂死”請求。
為了進行“安樂死”,蒲聯生開出100毫克複方冬眠令,並在下文註明家屬要求“安樂死”,並取得王明成和王曉林的簽字同意。
然而,就在開處方時,醫院院長發現了這種特殊藥物的使用,並堅定地表示沒有**願意執行它。
為了減輕病人的痛苦,滿足家屬的心願,蒲連生決定讓衛生學校的實習生給夏素文注射藥物。 實習生最初拒絕,但蒲連生用威脅手段強迫他執行。
夏素文在注射藥物後陷入了沉睡,最終停止了呼吸。 雖然最後乙個動手的不是蒲連生,但他下達了執行命令的命令,並在現場目睹了整個過程。
院長和領導都意識到了這一點,雖然表面上並不害怕,但內心的恐懼卻是真實的。 蒲連生一直在安慰自己,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出於一己私利。
儘管蒲連生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但第一次“安樂死”事件還是引起了全國的轟動。
蒲聯生的“安樂死”概念並不是大家認同的。 對於王明成和王曉林,她們對蒲連生充滿了感激之情,但夏素文的另外兩個女兒卻討厭他。
有傳言說,他們聽到了什麼,於7月1日闖入醫院,大驚小怪。 他們指控夏素文的死是醫療事故,醫院必須給出合理的解釋。
可是醫院不願意承擔責任,蒲連生也不敢承認自己的責任。 風波持續了兩天後,王明成的大姐和二姐直接報案。
1986年7月3日,當地**立案偵查。 **介入後,這起“安樂死”事件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然而,在旁人眼中,蒲聯生的“安樂死”概念無異於故意殺人。
當地檢察官辦公室起訴了此案。 9月20日,蒲聯生、王明成、王曉林、前一天值夜班的醫生李海華全部被捕。 雖然當時資訊交流不是很方便,但此案還是在短時間內引起了全國的轟動。
“安樂死”的話題引起了中國民眾的廣泛關注,但各界人士對蒲聯生的行為卻有不同的看法。 王曉林和李海華不久後獲釋,但浦聯生和王明成在看守所度過了492天。
作為第一次“安樂死”的執行醫生,蒲聯生堅決否認故意殺人罪的指控,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在履行醫生的職責,減輕病人的痛苦,並非疏忽大意。
“我對病人沒有怨恨,所以我為什麼要殺了她,”他說。 然而,在沒有明確立法的情況下實施“安樂死”,顯然是違反道德和法律底線。
夏素雯雖然清醒時表達了早日解脫的願望,但她並不知道“安樂死”的具體情況。
蒲連生和王明成以“安樂死”為藉口,給病人注射了**復合冬眠精神。 雖然他們的初衷是減輕病人的痛苦,但他們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看似善意的憐憫並不是剝奪個人生命的理由。 因此,他們被無罪釋放,但關於他們的爭議永遠不會停止。 這起案件也讓人們反思,“安樂死”是否真的是一種道德和法律行為。
夏素文的判決並不贊成“安樂死”,也不是鼓勵公眾進行“安樂死”。 事實上,夏素雯在患上肝性腦病後不久就死了,復合冬眠之靈並沒有直接導致她的死亡,反而加深了她的嗜睡。
在本案中,注射非致死劑量的藥物以減輕患者的痛苦是法院認為“非常輕微且危害不大”的情況。 蒲連生被無罪釋放純屬巧合,如果夏素文當時不是瀕臨死亡,或者藥物已經達到致死劑量,案件的結局可能會有所不同。
但無論如何,第一位“安樂死”執行醫生的頭銜將永遠伴隨著他。
蒲聯生的故事令人震驚,他的行為引發了社會爭議。 雖然他沒有被醫院解雇,但同齡人和親戚的疏遠讓他感到孤獨。
有人認為他是乙個敢於剝奪他人生命的“瘋子”,這種行為給漢中市傳染病醫院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 2001年,中央電視台在採訪蒲聯生時,採訪了醫院的工作人員。
他們討厭“安樂死”,這導致很多患者因為害怕被醫生“安樂死”而不敢再來這家醫院。 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活著總比死了好,多活一分鐘就是一分鐘。
雖然我不能討厭蒲連生這個人,但不得不對他的所作所為表示厭惡。
蒲連生在15年後承認了自己的遺憾,認為自己的決定是最糟糕的。 他體會了人情的溫暖和溫暖,也體會到了現實的壓力,意識到在國家立法之前,他不能冒著違法的風險。
蒲連生的案子成了同行們的教訓,他堅定地表示,就算病人家屬再下跪,哪怕對方拿著100萬,也不會重蹈覆轍。
安樂死"這個詞起源於希臘語,意思是:"幸福"但由於不同國家的文化背景和法律政策不同,人們對這種幸福有不同的理解。
2002年4月初,荷蘭宣布"安樂死"合法化。
在這種趨勢下,日本、瑞士、比利時、加拿大以及美國的奧勒岡州和華盛頓州相繼宣布"安樂死"合法,但對於健康人來說,"安樂死"不可以,它只允許重病和極度痛苦的患者使用。
而且申請過程繁瑣而嚴格。 在中國,"安樂死"它仍然被認為是故意殺人罪,但它的爭議仍然懸而未決,因為它模糊了與**的界限。 因此,從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們都應該謹慎"安樂死"。
在這個前提下,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永遠不要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