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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年春節剛剛結束,金融業監管又來了。
剛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開出4張罰單,其中3張是知名大型股份制銀行,分別是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和華夏銀行,均為“北京分行事故”。
其中,華夏銀行北京分行因觸碰“7項違法違規行為”事實被罰款461萬元,是三家股份制銀行中罰款金額最大的。
1、個人商業貸款管理不到位,資金挪用。時任華夏銀行北京分行首席風險官廖衛東被警告並罰款20萬元; 時任華夏銀行北京首石分行行長嶽強被警告並罰款20萬元; 時任華夏銀行北京守惕分行客戶經理賈鳳元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時任夏夏銀行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的孟輝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2、個人農業擔保貸款存貸聯動。
3、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資金被挪用。
四是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5.以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
第六,保險銷售行為可以追溯管理,而不是規範。
7. 保險**未開立獨立佣金收款賬戶。
同時,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因“現金清算外包風險管控重大缺陷、現金清算外包活動監督檢查失職、現金管理活動嚴重輕率”三項違反現金管理法律法規被罰款150萬元。
時任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洪偉、時任運營管理部總經理蘇曉麗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運營中心總經理張英紅、運營中心副總經理周彥、ATM管理團隊經理楊毅、現金管理團隊經理張丹尼爾受到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當時負責運營中心業務處理的王旭紅、董凱、華南、沙峰被警告並罰款10萬元。
興業銀行北京分行被判參與“.存貸聯動、挪用流動資金貸款進行股權投資、個人按揭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專案融資業務合規要求不全、專案資金未嚴格審核、通過發放貸款向不合規領域墊款“5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210萬元。
時任興業銀行豐台中分行行長孫美林、時任豐台中分行業務部企業金條線客戶經理劉夢雨受到警告,並處以罰款5萬元;時任朝陽中智東外分公司企業金條線客戶經理焦鐸,時任順義分公司零售業務負責人杜江環,時任順義分公司零售客戶經理孔丹丹,時任鹿谷分公司零售客戶經理辛瑞、馮楠, 時任昌平中央支部龍餘支部會長,被警告。
以華夏銀行為例,違法違規之一就是“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目前正值對接房地產“白名單”專案融資的關鍵時期。
近日,華夏銀行披露,旗下所有分行均已與當地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對接,其中26家分行已獲得當地協調機制專案“白名單”,截至2月9日,已獲批專案15個,總授信金額112個8億元。
昨日,上海浦發銀行官網發文稱,積極對接當地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獲取房地產專案白名單,建立信貸綠色通道,加快房地產專案風險評估和信貸審批,精準支援房地產專案合理融資需求。
興業銀行近日還發布了《落實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行動計畫》,涉及16項措施,表示將更加積極主動地對接協調機制,大力支援房地產專案合理融資需求。
事實上,無論是開發貸款還是個人商業貸款,房地產都是各大銀行的重量級資產,甚至是優質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