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即將來臨。 有很多家庭選擇去餐廳吃農曆除夕晚餐。
除夕晚餐預訂進入高峰期
地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也收到了它。
關於農曆除夕晚餐預訂的投訴。
案例介紹
消費者俞女士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投訴稱,2023年12月21日,她在一家餐廳以3888元**的價格點了一頓跨年大餐,並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 近日,俞女士在酒店舉辦了一場宴會菜品都是預製菜,冷的,調味料差。俞女士對餐廳的菜品質量非常不滿意,於是於2024年1月21日前往餐廳與負責人溝通,取消了除夕晚宴。 但對方表示不接受取消,拒絕退還定金。俞女士希望區消保委能協調退還10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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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和結果
在接到投訴後,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消費券,命令明確規定不退還押金。 但消費者提出,預訂是春節當晚,實際酒店不會這麼早準備食物,提前20天解除合同不會給酒店造成實際損失,但對方拒絕溝通如果您不來購買,押金將不予退還
隨後,區消保委工作人員聯絡了酒店負責人,工作人員指出,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定金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金額的20%,因此除夕晚餐3888元的定金不得超過777**6元,超出部分不產生定金效果,應退還給消費者。 同時,考慮到消費者因對菜品不滿而要求退款,工作人員建議他酌情退還一半的訂金。
該負責人表示,在消費者購買當天,確實存在服務不足的情況,超過限額的定金可以退還,但是否退還一半的定金,應在諮詢公司法律顧問後再決定。 然而,當工作人員再次與負責人溝通時,對方表示,簽訂的定金單是基於雙方的平等和自願,協議有效,定金不予退還。 工作人員多次與他溝通,普及法律知識。 最終,運營商同意退還消費者一半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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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障局的觀點
雙方簽訂定金合同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支付定金的一方違反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求全額退還押金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援,但經營者收取的超過限額的押金應予退還。 此外,關於菜餚的滿意度,有協議要遵守協議,如果沒有協議,可以通過談判、訴訟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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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在預訂農曆除夕晚餐時,應與酒店簽訂書面或電子合同,就用餐時間、預留餐桌、第一道菜、是否有免費菜品、違約責任等問題達成一致。 同時,消費者應確認他或她支付的是定金還是定金,如果是,金額不應超過合同總價的 20%。
據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稱,吃農曆除夕晚餐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項重要活動建議餐飲企業考慮春節風情,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制定更加合理、人性化的梯度退稅方案,根據消費者要求取消訂閱的時間長短和服務的開始時間,將處理相應的退款。 同時,面對春節期間大量的訂餐需求,企業應提前做好採購準備,加強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安心。
編輯:陳一婷.
供稿人:地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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