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青浦檢察院。
作者 |王顯文.
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檢察官獲悉,轄區某中學一名未成年人想跳樓自殺。 日前,青浦區檢察院積極依法履行職責後,未成年人小帥和林母的權益終於得到保護,母子倆又露出了笑容。
失控的孩子
2022年10月12日下午,青浦區檢察院少年檢察院主任鐘芬接到轄區派出所來信。 原來,當天下午,該區第一中學的初中生肖帥爬上學校二樓的平台,企圖跳樓自殺,卻被發現情況的老師攔住並報警。
*,鐘芬向小帥詢問了他現在的情況,得知小帥仍處於無法控制的情緒狀態後,立即建議區教育局為他開通綠色醫療通道。 不過,心理援助顧問告訴檢察官:“小帥的病情非常嚴重,建議立即將他轉入專業的心理干預中心**。 在檢察官的協助下,小帥再次通過綠色醫療通道被轉送到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經診斷,小帥患有極其嚴重的躁鬱症,需要立即住院**,每月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 而小帥的母親林某則陷入了經濟困境,付不起這麼高的**費用。
在與林某的談話中,檢察官了解到,林某和小帥的父親田某於2011年協議離婚,小帥由田某撫養長大。 離婚後,林某通過探訪發現小帥的生活狀況並不好。 田某酗酒成癮,有暴力傾向,經常對蕭帥拳打腳踢,改變了蕭帥的心理狀態,他不敢和陌生人交流,甚至在人多的時候突然失控。
2019年8月,林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變更監護關係。 同年11月,一審法院裁定,小帥由其母親林撫養長大,田某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小帥年滿18歲。 田某不服,不服。 2020年4月,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不過,小帥的精神疾病還是比較嚴重的,他重複了很多次。 為此,林某放棄了當時的工作,每天去學校陪他。
消失的屬性
短短幾年時間,林某的積蓄逐漸耗盡,田某自法院判決以來,從未支付過子女撫養費。 林某於2020年10月和2021年8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子女撫養費,共計420,000元。 法院在清點田某的財物時,發現田某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遂兩次申請終止執行。
無奈之下,小帥上初中後,林某在外面找了份工作補貼家人。 沒想到,剛上初一乙個月,小帥的病情又嚴重了,當初的跳樓事件就發生了。
為此,青浦區檢察院帶領青浦區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區教育局、區婦聯等單位組成專項小組,共同協商處理小帥及其家人困難的方案。 檢察院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安撫小帥精神,協助林某渡過經濟危機,然後跟進解決法院提出的子女撫養費執行難點,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式。 該計畫得到了參與單位的一致支援,相關單位表示將全力協助小帥母子倆共渡難關。
在與學校溝通後,檢察官與肖帥分享了線上課程,讓他在家學習,同時建議肖帥的班主任定期回訪,了解他的學業狀況,並給予相應的專業指導。 青浦區教育局繼續對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確保小帥的受教育權得到保障。
同時,青浦區檢察院與林某所在社群、街道辦事處溝通,社群表示,林某外出工作期間,會照顧小帥,定期探望他,給他相應的遇險幫助。 上海市、青浦區精神病院也將持續為小帥開通綠色專項醫療通道,及時開展醫療救助。 青浦區婦聯、區民政局聯絡少兒監事、少兒所長、婦聯幹部,開展點對點幫扶。
突如其來的轉機
在辦案時,青浦區檢察院少年辦案組一直有乙個疑問,田明明有房有車,和林離婚前沒有衣食穿行的後顧之憂,離婚後生活穩定**,他的財產去哪兒了? 誰在為他提供經濟**?
2022年11月,青浦區檢察院發現田某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但曾多次被人看到開車外出,非婚生女。此外,田氏直系親屬只有乙個弟弟。
公訴人試圖從與田某同住的年輕女子入手,發現該女子在分娩後不到兩個月就失蹤了,孩子被安置在田某的姨媽手中。 田的弟弟說,他對哥哥的情況一無所知。
就在線索被打斷,檢察官不知所措的時候,田某出現在看守所。 原來,田某因威脅未成年人被**逮捕。 檢察官就田某威脅未成年人一案前往看守所訊問田某,並及時對其家庭經濟狀況展開調查。
檢察官立即將線索提交法院,法院立即啟動了拍賣程式。 隨後,又出現了乙個問題:田在外面有很多欠款,在與他人的民事糾紛中也有要強制執行的款項。 根據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未成年人特別優先保護規定、民事訴訟法關於被執行人及其受撫養人在執行過程中應當保留的日常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規定,法院建議法院在執行活動中優先執行未成年人的撫養費,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未 成年人。法院完全採納了檢察院的建議,將涉案車輛拍賣所得優先用於支付子女撫養費。
此外,青浦區檢察院、區法院召開檢察院與法律聯席會議,印發《關於進一步建立完善青浦區涉案民事審判監督協調機制的意見》,就建立申請執行案件中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聯合機制達成共識。 努力共同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