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6月8日,獨山縣的村民在放兔子時發現了山上發生的一起可怕的事件。 訊息傳出後,當地公安局領導立即帶領刑偵技術人員趕到現場,展開了艱苦的調查。
案發現場位於貴貴鐵路東側,在乙個隱蔽的山洞中發現了兩具不知名的骨頭。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具屍體。 洞穴的深度約為七公尺,在那裡,又露出了乙個洞。 在洞穴中挖掘**時,他驚恐地發現了一具腐爛的屍體。 山洞裡散落著一堆長約22厘公尺的頭髮,還夾雜著兩條52厘公尺長的辮子,看起來極為凌亂。
不僅如此,在山洞中還發現了兩件花布衣服和兩根黑色簪子,這些細節似乎暗示了死者的身份和經歷。 空氣中瀰漫著腐臭的氣味,洞穴內殘留的動物腳印增添了詭異的感覺。
案情撲朔迷離,公安人員深知事態的嚴重性。
獨山縣**正在緊鑼密鼓地調查這起駭人聽聞的連環殺人案。 根據現場調查及初步辨認,死者為一名約20歲的年輕女子。 屍體分別在兩個月和三個月左右死亡,沒有發現明顯的銳器或鈍器傷,可能是被卡住或勒死的。
雖然襲擊和謀殺的可能性相對較高,但不能排除為了金錢或報復而殺人的可能性。 受害人的衣服可能被拿走,目的是為了銷毀有罪證據或為了覬覦衣服。 山洞隱藏在一片荒蕪的荒野中,山洞的入口被雜草遮住了,很少有人知道。
可以推斷,肇事者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非常熟悉,很可能住在附近的村莊或曾在該地區停留過,或者是經常路過該地區的人。
* 進行了詳細調查,獲悉附近村莊沒有失蹤人員。 這名年輕女子很可能是從外地被引誘到這裡,然後遭到襲擊並被轉移到山洞裡。 已經連續出現了兩個**,非常狡猾和**。
為了查明**的身份和受害者的背景,**決定深入村莊,深入群眾,進行細緻細緻的調查研究。 他們逐一採訪了村民,詢問是否有人發現可疑的動向或失蹤人員的線索。 同時,**也把目光投向了附近的酒店、客棧、人口眾多的城市,希望能找到相關證據或目擊證人。
調查過程並不容易,因為案發地點地處荒山,附近居民稀少,資訊有限。 然而,他們決心不放棄,組織搜尋隊,穿越山林,尋找可能的藏身之處和線索。
* 他是誰,他到底做了什麼?
1961年秋至1977年5月,一名名叫溫的罪犯在獨山縣、都雲縣犯罪,侵犯了10名年輕女子。 他是如何引誘這些年輕女子進入曠野的?
他主要選擇個別年輕女性,她們往往天真,缺乏社會經驗,並且可能有一些緊急或緊急的需求。
通過反覆觀察,溫繼權確定目標少女是他心目中的理想物件,下一步就是展開他的欺騙手段。
他會偽裝出彬彬有禮、關懷的形象,為了贏得他們的好感,給予小恩小惠。 其次,他會吹噓自己,與目標建立認同感,用花言巧語迷惑對方,逐漸獲得對方的信任。 最後,他會利用對方的緊迫感,通過提供解決方案或滿足需求來欺騙他。
都雲縣靈雲公社的婦女張文秀成了溫濟全的受害者。 溫繼權通過類似的手段,將張文秀引誘到一座荒山上,並最終殺死了他。
溫繼權的犯罪手段非常狡猾犀利,善於觀察和了解目標,並根據他們的個人特點使用欺騙手段。 他偽裝的禮貌,他的吹噓,以及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求,都是為了建立信任。
有一天在都雲橋賣蘑菇茶,張文秀成了溫繼全的目標。 溫繼全滿面帶笑地走近張某,稱她為小妹妹或妹妹,稱讚茶葉的嫩度和蘑菇的美味。 當他得知張文秀在服裝店縫製的褲子沒有被取走時,他立即答應幫忙。 他有時請張某吃公尺粉,有時又說想找個搭便車送她回家,不斷給予張某關心和關注。
通過這一系列的行動,溫繼權成功贏得了張的好感。 他進一步邀請張到獨山玩,去機場看飛機。 張文秀爽快地答應了邀請。
當晚,兩人一起坐火車從都雲到獨山。 火車到達深河站後,他們下了車。 隨後,溫繼權將張某一起帶到了仙洞。 就在這時,溫繼全露出了凶狠的模樣,他侵犯了那個女人。
這一罪行在整個地區令人震驚和恐懼。 溫繼權在勾引張文秀的過程中表現出極度的狡猾和詭計,他善於用表面的禮貌和關心來獲得受害者的信任。
* 得知此案後,立即展開全面調查和追捕。 他們深入挖掘案發現場線索,對目擊者進行詳細採訪,並調回火車站等監控錄影,希望能找到關於溫紀泉的線索。
然而,溫繼權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就消失了。 他熟悉當地地形,利用自己的熟悉和隱蔽手段,成功逃脫了**的追捕。
在指導縣,有一位名叫陳慧秀的女子,由於家庭人口眾多,糧食短缺,她決定去都雲買公尺糧。 正是在這個時候,溫繼權以幫忙買公尺糧的名義,成功將陳慧秀引誘到納德人工洞,殘忍地侵犯了她。
除了陳慧秀,陳建聯、金永蓮和李永菊也成了溫紀全的犧牲品。 他們之所以成為溫繼全的目標,是因為他們夫妻關係出了問題,打算和別人離婚,找新的愛情。 溫繼權以假關心和同情為藉口,成功地欺騙了他們,讓他們信任他們,並引誘他們到山洞裡。 在山洞裡,溫繼全首先侵犯了他們。
* 用於調查第一起案件。
偵查組在勘察現場後,立即採取措施對雙方進行調查。 同時,將案件公布給附近村莊,動員當地村民配合調查。 另一方面,調動人力資源在該縣和附近縣尋找兩名失蹤的年輕婦女。
經過幾天的努力,偵查小組發現了一些重要的線索。 **得知定岩村最近買了一件女式老上衣,又有個村民買了。 這些東西非同尋常,也不願意被這些在田裡幹活的當地男人買,他們發現這些東西都是定岩村的溫吉泉。
溫繼泉自己生活艱難,別說買手錶了,怎麼解釋那些女人的衣服。
* 經調查發現,這名溫繼全有犯罪記錄,溫繼全曾於1971年因侵害婦女被判處勞動改造,1976年9月獲釋。
從那以後,他經常外出,最近表現異常。 為了防止溫繼權逃跑,銷毀案證,調查組報領導批准,決定對他進行嚴格控制。 同時,他們進行了房屋搜查,發現了30多件來歷不明的各種女性衣服和褲子,甚至還有一些女性的**。
在調查過程中,群眾陸續交出了從溫吉泉購買的衣服,加上搜查,共計100多件。 這些褲子有各種尺寸和長度,看起來不像只有一兩個人穿。 關於這些衣服的**,溫繼權時而聲稱是他買的,時而說是別人送給他的,這引起了偵查組的懷疑。 這些衣服是從哪裡來的? 有沒有第三、第四個年輕女子被溫姬泉毒死? 經過一番討論,他們達成共識,如果服裝不澄清,就不能結案。
經過一段時間的深入調查,調查組發現,都雲縣靈雲公社靈山大隊的年輕女子張文秀離家後一直沒有回來。 張文秀出門時戴著一塊帶有黑色尼龍錶帶的寶石花表。 經證實,張文秀於1977年4月27日前往都雲縣賣蘑菇和茶葉,同時去服裝店取她縫製的褲子。 然而,此後她的下落一直不明。
偵探前往服裝店調查,店員表示,當年4月30日,一男一女背著孩子拿走了張文秀縫製的褲子。 調查人員出示了被查獲的衣服和一些**,並要求員工辨認,結果是拿走褲子的男子是溫繼全。 張文秀親戚提到的寶石花表的特徵與溫紀泉賣給溫吉林的手錶的特徵一致,因此可以確定這是張文秀的遺物。
這一發現使案件線索更加清晰,進一步鞏固了對溫繼權的犯罪。
調查組開始審問溫智泉,最後被迫供認了楊銀珍和陳慧秀的殺人手段。 他供認分別於1977年4月27日和5月2日毆打並殺害了張文秀和李永菊,然後將他們的屍體扔進狗爬的岩石池塘裡。 根據溫繼全的供述,調查組在狗攀岩一帶展開了搜查行動,但沒有發現任何屍體的蹤跡。 然後,他們沿著河流下游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採訪了河流兩岸的居民,但仍然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調查組發現,溫繼全提供的關於遺體被遺棄地點的供詞是虛假的。
溫繼全閃了閃**,他為什麼會成為殺人犯。
溫繼全可能有心理異常或扭曲。 他可能患有人格障礙、暴力傾向或精神疾病,可能導致他對他人施加暴力並感到滿意。
他的生活環境可能對他的行為產生了影響。 如果他曾經生活在暴力或犯罪環境中,可能會導致他誤解暴力行為或模仿他人的行為。
溫繼全出生在乙個貧窮的家庭,父母經常吵架,缺乏穩定的家庭環境。 他是家裡唯一的孩子,父母對他的教育和關注有限。 在他成長的早期,他經歷了貧困和社會不公,這可能導致他對社會的不滿和憤怒。
社會的價值觀和文化背景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的行為。 如果他在乙個性別不平等或容忍暴力的社會中長大,就會對他的態度和行為選擇產生影響。
在他的童年和青春期,他經歷了一些挫折和不良影響。 他在校表現平平,被同學欺負,缺乏自信和適應能力。 他可能會感到被社會邊緣化,並對社會價值觀和道德規範產生懷疑。
家庭經濟拮据使他沒有良好的教育機會和導師。 邊緣化社會,無法獲得適當的指導和支援。
* 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另一起失蹤案件,引發了新一輪的調查行動。 失蹤的年輕女子陸寬蘭帶著一些衣服和農具離開了家,這與溫繼全之前承認帶回家的物品一致。 ** 這些物品很快被發現,進一步鞏固了對溫繼權的懷疑。
面對證據的壓力,溫繼權供認自己殺死了陸寬瀾,並將屍體扔進了虎家山腳下的乙個山洞裡。 **根據溫紀全的供述,胡家山下的山洞被作為目標搜查,但經過一天的努力,沒有找到有用的線索。 **起初,他們懷疑溫繼權可能故意提供虛假資訊,但經過仔細分析和討論,他們決定虎家山下洞穴的地形複雜,可能性更大,決定再次調查該地區。
在縣公安局長的帶領下,偵察員們鑽挖,不顧惡劣的環境和難聞的氣味,毅然決然地跳入齊腰深的淤泥中,仔細搜查了每乙個可疑的地方和洞穴。 經過一天的努力,他們終於在乙個水潭的泥裡找到了陸寬瀾的骨頭。
雖然溫繼權承認殺害了盧寬蘭,但預審官員繼續審問他,迫使他承認在1961年秋天謀殺了另一名年輕女子。 根據溫繼全的供述,**在虎家山腳下的瓦礫下發現了一具完整的骨架。
案件的另一邊,受害者的屍體仍未找到,調查仍在繼續。
為了破解整個案件,調查組決定利用溫繼全的心理特徵,展開一場心理戰。 通過強大的壓力和審訊手段,他們成功地迫使溫繼權承認了他們將張文秀和李永菊的屍體遺棄在仙洞的事實。
神仙洞位於神河站以北的深河坡上,距離溫紀全的住所只有五里。
探秘仙窟的時候,洞外正下著傾盆大雨、雷電交加,洞內風化的石塊紛紛落下,洞底的洪水在翻騰。 斥候們不顧艱險,綁好繩子,掛在70多公尺深的洞底,藉著手電筒微弱的光芒,彎下腰,乙個個搜尋起來。 在洞穴底部的乙個分支洞中,他們發現了兩具高度腐爛的屍體,屍體相互重疊。
第二天,偵察員們帶著發電機和工具再次下到山洞裡,抬起骨頭。 由於分支孔開口較低,法醫技術人員只能彎腰工作,幾乎要碰到腐爛屍體的口鼻。
第三天,他們不顧氣味和壓抑的寒冷,小心翼翼地完成了對屍體表面的拍照和檢查,然後將屍體吊到洞的上層。 兩具屍體被移走後,在瓦礫和泥土中發現了散落的人骨。
為了進一步調查,斥候們再次決定下到仙洞。 洞穴底部洪水的細沙和洞壁上剝落的風化石頭掩埋了骨頭,偵察員不得不詳細搜尋和篩選它們。 他們小心翼翼地在成堆的泥土和沙子中篩選,甚至連發夾和幾縷頭髮都沒有滑過。
* 張文秀和李永菊的屍體被發現,但在調查過程中又發現了三具屍體。
為了快速查清三具屍體的身份,偵查組重新調整人員,通過對溫紀全的審訊,獲得了相關線索。 根據溫繼全的供述,洞中三具屍體中有一具是來自荔波的22歲青年,他因不滿父母包辦的婚姻離家出走,於1971年2月被溫吉全殺害。 另一名來自馬江和丹寨,於同年6月被殺。 第三位來自廣西玉林,年僅19歲,聲稱父母已亡,因舅舅壓迫離家出走,同年7月遇害。
根據犯罪分子提供的線索,調查組重點關注這些地點所在的縣,逐步擴大調查範圍。 偵察兵不怕艱辛,爬山涉水過河,到處搜尋。 在每個地點,他們都通過會議與當地黨委、公安機關溝通,介紹案件並尋求幫助。
在調查過程中,根據群眾的反饋,他們發現三都縣的年輕女子李明秋失蹤了,她的特徵與其中一具屍體相符。 為了進一步確認問題,調查組前往李明秋父母家進行調查,李明秋的親屬從數十件衣物中辨認出李明秋失蹤前隨身攜帶的包包和衣服,確認其中一根骨頭就是李明秋的屍體。
緊接著,偵查小組發現了其餘兩具屍體的身份。 在調查過程中,他們還發現,都雲縣大河公社的年輕女子陳建蓮也被溫吉泉殺害,並將屍體遺棄在洞外。 根據溫紀全的供述,他們已經找到了陳建蓮的骨頭。 到目前為止,共找到了八具屍體,並確認了七名受害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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