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女朋友戀愛了年,家裡的母親提到請求,我反對結婚!
我和丈夫為我們28歲的兒子感到非常自豪,他有乙個漂亮的女朋友,名叫小雅,他們已經在一起多年了。 我們第一次聽說小雅是在我們兒子上大學的時候,他們經歷了一次分手和重逢,但我們一直對這個女孩很好奇。
最後,我們在兩年前為他們提供了家,我們對小雅的表現非常滿意,對兒子的眼光深表欽佩。 本文為陳美靜口述,劉偉編輯,獨家登頂頭條的文章,任何侵權都將受到法律追究。
我們也非常關心兒子的婚姻,一直鼓勵他善待他人,盡快找到合適的妻子。 關於他們的婚姻計畫,他們的兒子和小雅都表示,他們還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需要等到事業穩定下來後再考慮。
今年是小雅和兒子交往的第七年,兒子回家告訴我們,我們家為小雅舉行了盛大的儀式,希望他們在我們的祝福下幸福地擁抱在一起。
我們還計畫與小雅的家人見面,並討論我們兩個孩子的婚姻。 五一勞動節那天,小雅和她的家人去旅行,我們決定在6月1日見面一次。
對於這次會議,我們提前半個月就做好了準備,希望能以周到、適當的方式準備禮物。 最近,我們一家人飛到小雅的老家看望她的父母。
小雅的父親神情溫和,輕聲表達了對兒子的滿意。 我們談完彩禮後,本以為一切都會順利進行,可是小雅媽媽突然提出了三個要求,我頓時一臉尷尬。
新文案:小雅媽媽提出了兩個要求,一是要我們把小雅的名字加到她兒子的婚房裡。 這所房子是我們3年前購買的,是婚姻財產的一部分。
她要我們做公證,小雅和兒子以後有沒有婚姻問題,她有房子一半的權益。 雖然對此有些不高興,但我覺得小雅和兒子已經結婚生子了,這房子當然應該屬於他們。
我們從來沒想過要擁有這棟房子,結婚前也沒人想過離婚。 第二個要求是,我們希望小雅的坐月子可以站在女人這邊,我們會出錢讓小雅預訂全市最好的坐月子中心。
她認為,小雅生完孩子後身心都非常脆弱,只有陪在他們身邊,他們才能放心。 至於專業的事情,應該由專業人士來照顧,月子中心的人一定會知道如何照顧媽媽和新生兒。
經過多次詢問,他們覺得這個月子中心是最好的選擇。 他們的女兒生下了我們老張家的孩子,應該有資格住最好的月子中心。
我不認為這兩個請求有什麼問題。 畢竟生孩子是一件大事,我們很心疼這個兒媳婦,願意為她花點錢,讓她得到最好的照顧。
畢竟,我們兒媳婦的健康和幸福也是我們一家人的幸福。
第三個要求是坐月子後,孩子可以被接走,但需要由爺爺奶奶同時帶去和僱傭。 小雅的父親也說,兩人身體不好,見不到孩子。
當坐月子的女士走了,孩子長大了,有人需要幫助。 小雅媽媽插話說:“讓小雅自己照顧孩子,那肯定是行不通的。 我們的女兒從小就被我們寵壞撫養長大,成為母親後我們不能受委屈。 ”
我這話一說,就氣死了,誰的孩子從小就不被寵壞,我們的兒子也是獨生子! 聊了半天,我才明白,這裡需要錢,那裡也要交錢,他們作為孩子的爺爺奶奶,為什麼能置身事外?
兒子還沒娶兒媳婦,又有那麼多不平等的條約,以後未必能為難兒子。 我一臉不好意思,說我明白媽媽的意思,我們回去商量一下,就匆匆趕回了酒店。
回到酒店後,我直接告訴兒子,這樁婚事不該結婚,從彩禮到買房,再到後續坐月子中心和坐月子老婆的開支加個名字,他們家真的讓算盤叮噹當。
不管你多麼喜歡這個孩子,如果她的家人堅持這些條件,我們是不可能接受這樣的婚姻的。 現在回到家,看到兒子沉默不語,我有點動搖,我應該妥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