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兼職研究生招生指南
點選下方小程式了解更多資訊(電腦上可能不顯示,請在手機端開啟)。
先決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滿足其學術水平的以下條件之一:
1)學歷國家認可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所學高等)和自學考試、網教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屆時可本科研究生畢業。考生在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術研究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歷證書》,否則入學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學學士學位的人。
3)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者。
4)取得國家認定高職院校文憑2年以上(從畢業到入學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國家認定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與學士學位相同的學歷申請考試。同等學術能力報考我校考生,須具備國家政府或學校教務部頒發的8門以上本科核心課程成績,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5.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註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學生。 研究生(非應屆畢業生)在申請前必須徵得其培訓單位的同意。 複試通過的,必須退學培訓單位,方可取得我校入學資格。
6.我校招生專業方向為“非全日制”,只接受“定向就業”申請類別的考生。
2)申請法學(法學)碩士學位入學考試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符合上述(1)項的要求。
2)報考前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已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者可報考)。
3)報名參加個人考試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上述第(1)點中規定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的員工; 或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滿2年,業務優秀者。
3.經單位同意,作為單位的定向就業培訓,必須由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4.候選人必須滿足部門根據專業培訓目標設定的專業或工作經驗要求。
4)符合推薦免考條件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研究生免考資訊公開管理服務系統(免試轉學)》(*填寫志願人員,參加複試。 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豁免學生招生規定,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公布。 凡按規定可接受本科應屆畢業生申請的學科(類目)、專業(領域)均可接受和免收學生。
其他符合免考資格的考生(如在軍隊中獲二等以上成績的退役人員等)應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登入《全國免試研究生推薦資訊公開和管理服務制度(免試轉學)》。
5)我校不接受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履約責任(含違約)的“農村定會生”、“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公費師範生”等考生。
上述申請人須承諾其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不真實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將取消錄取、錄取或招生資格,已報名者取消。
註冊類別、註冊計畫和相關說明。
1)2024年,中山大學將招收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含國家專項計畫)兩類碩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包括自選工作的軍隊幹部等)必須在入學前將其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對於以就業為目標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戶籍等不轉入我校; 國家專項計畫碩士研究生,相關人事檔案、戶籍等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應分別與我校和用人單位簽訂目標就業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碩士學位學生及其單位考試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如果考生因此無法重新參加考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上的招生計畫為初步預案,實際招生計畫將根據我校各招生部門錄取的免錄取學生人數和教育部最終出台的招生計畫進行調整。入學學生人數以教育部免推學生制度確認的最終學生人數為準。 考試招生的學科方向及招生計畫將根據豁免學生的錄取情況進行調整,調整資訊將於2023年10月下旬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畫”、“西部地區高等院校研究生精準培養計畫”、“少數民族關愛政策”等國家專項招收碩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學習方式,培訓校園(campus)。
有兩種型別的學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因學院搬遷、培訓等原因,具體培訓校區(校區)可能會發生變化,以各培訓單位實際安排為準。
學費。 法學院法學碩士(LLM)非全日制研究生課程為期3年,學費為每年40000元。
學習時間。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EMBA為2年)。 各學科的基本學習時間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上查閱。 碩士生的學習年限以入學年份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