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律師張靜回答:不一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無效後是否支付免租期的租金,而只是規定“合同無效後,一方可以要求賠償另一方遭受的損失”,所以從理論上講,免租期內的租金損失也應視為出租人的損失, 承租人可以被要求支付一半。但在實踐中,法官會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決定是否支付免租期的租金,同時考慮租賃期的長短、免租期的次數和金額,以及其他損失的賠償是否得到支援。 在以下案件中,在工廠的租賃合同無效後,房東起訴承租人使用兩個月的免租期,法院認為承租人實際上在免租期間進行了裝修,沒有正常使用房屋,因此裁定免租期的一半應由承租人支付。
判決書摘錄:
關於鄭某租戶是否應全額繳納免租期的占用費問題。 根據本院前述認定,公司與鄭承租人均對合同無效有過錯,鄭承租人僅占用廠房2個月,證據顯示鄭承租人在2021年8月免租期間仍在購置物品並進行前期裝修, 實際上無法正常使用工廠。因此,考慮到上述情況,法院有權根據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判令承租人支付50%的免租期占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