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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制度,在古代文獻中也被稱為封建制度,是封建諸侯和封建衛兵的名稱
比如《左傳》二十四年,傅辰雲出版
“周公吊死了二叔,所以封建親戚是為了扇平周。 ”子封係的萌芽大概可以追溯到禹順時代,夏商時期的規模被馴服到西周初期。 完整的子包絡系統是乙個大型的分層系統。 比如“左傳”尹公第八年扛著中雲:有云:“周有義德,還說像兄弟一樣,所以是封建的。 它柔軟的世界,還是怕外來的侮辱,這種侮辱還不如接吻,所以要吻屏周。 ”
“天子建德,因為他生來姓姓,嚴國土,生世世家。 王子們把這個詞當作一種阿諛奉承,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氏族; 官有功的,叫官家; 邑邑也是如此。 ”這就是說,天子的封建諸侯,有功之人,都是因為姓而賜給“百姓”貴族(建立民族姓氏),他們有權歸國人,得爵者以國名; 同樣,諸侯劃分他們的王國,氏族要麼按祖先和父親的性格劃分,要麼按世襲官員劃分,要麼按氏族的名稱劃分。 這是籠統的,涉及的生活制度比較晚,封建分裂的實際史實比這複雜得多。
周初期,皇室的同姓異姓是有區別的。
左傳《趙公28年成雲》:
“武克裳王,天下只有,他兄弟國十有五,季姓國有四十人。 ”“荀子儒學”又說:
周公“統治天下,立國七十乙個,姓姬獨居五十三人。 ”據楊寬先生研究,周初代姬姓諸侯的劃分主要可分為東、北、南三個方向,其中最重要的是東線,沿黃河兩岸向東延伸,多為戰略和重要的農業區。
其中,在今山東境內,除魯國外,還有曹國(今定濤西北)、滕國(今滕州西南)、高國(今武城東南)、豫國(今寧陽東北)、毛(今晉鄉西北)、冀國(今晉鄉東南)等,前四國都是溫王子孫, 毛國是周公的兒子,被授予極國稱號的人的身份不詳。
大多數不同姓氏的王子都被封印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包括一些因服從周王朝而封殺的土著部落。
其中,在今山東境內,除齊國外,還有冀國(今壽光南)、周(今安丘東北)、襄國(今君安縣東北)姓江、薛氏(今滕州東南)、朱氏(今肥城南)、燕國(今東平洞,一稱江)、譚氏(今章秋溪,一稱紫姓)、譚國(今滇城北)、 彝族(今墨溪)、彝姓楊(今臨沂北)、姚姓楊(今棗莊南,一說於禹姓)、居(今膠州西南,一稱應)、季姓燕(今倉山西北)、曹姓彝(今曲阜東南)、隋姓萬(今肥城以南)、馮姓任(今濟寧東南)、蘇(今東屏洞), 徐居(今東平西南)、鎮峪(今平邑東)等,數量十分。這些是東夷的古老王國,雖然不是東夷姓,但大部分已經被夷為平地。
至於劃分為其他地方的姓東夷的,也有很多地方,如姓任的智(今河南汝南)和周(今河南廬山東南)、燕(今河南燕嶺西北)、彝族(今河南新鄭西北)、黃(今河南瀟川西北)、江(今河南鄭陽南、 河南)、顧(今湖北古城以西)等。周初期,用《左傳》中定公四年記載的魏國朱杗(大朱子玉)的話來說,只講了魯、魏、唐(即晉)姓姬三王的劃分,包括兩種情況:
首先,盧和魏“都是從商政入手,新疆是從周索入手”; 二是唐“啟蒙夏政,新疆取容鎖”。所謂“商政”和“夏季政”,既指各地的傳統治理措施和風俗習慣; 所謂“周索”和“容索”,應指新疆土地範圍的規定。
杜竹雲:“索,法爺。 “周索”和“容索”的區別在於,陸、魏按照周人的意圖重新劃分領土,而唐朝仍然攻打榮人的舊分布區。
最具體的封地是衛國,其中央控制區北起五府(疑似今河北省南端)至南面的莆田澤(今河南中木西北部),大概是商望基舊地,以洛邑附近的“燕國”為“王位”, 而從河南濮陽到山東泰山一帶,是周王舉行盛大搜尋儀式的野外狩獵區。
魯國最初的封地不詳,估計大致是由於對商國後期控制的襲擊。
但是,由於陸魏之間有許多封建國家,因此根據周法律進行了調整。
唐朝一直是羌人與榮人共同居住的地區,商朝在這裡可能沒有明確的次封區,所以還是大致按照夏代以來的傳統,根據夷帝的實際居住地略有劃分。
朱佗的列強劃分,沒有提到齊國。
據《左傳》趙公20年來楚人的話說:
“從前我是熊毅王、陸陵王(齊定公陵)、王孫牧(魏康叔子)、謝父(金叔、唐叔子)、家禽父(陸伯鳥)和康王,四國都有份,唯獨我乙個。 ”似乎齊國也有“分事”,但現存的書籍卻沒有記載。
左川“習公四年(西元前656年)包含齊楚年,關忠曾陳述楚國戰爭的原因:
“昔日昭康公命我祖宗說:'五侯九叔,女(你)被招來補充周房。 “給我第乙個跟隨的; 東至海邊,西邊至江邊,南邊至木嶺,北至武堤。 ”《齊太公史記》也有同樣的記載,並說“齊國因此必須征服大國”。
姬傑引述千雲的話:“是太子當初圈地,地盤也在那裡。 ”
索寅心想:
“今天的'淮南(子)'有古木嶺門,是楚國的境界; 武堤是遼西的一棵孤木竹。 我以為王子在封印的領域,否則也是如此。 覆蓋他征服的領地。 ”在木嶺之地,有不同的說法; 然而,據說這是“最先被爭鬥的土地”或“探險隊去的領地”,但可能不是。 文中描述的疆域,其實是春秋中期齊國的富國領土,與齊國最初的疆域相比,已經擴大了好幾倍。
齊國被封印在“九一”腹地,民族構成和關係複雜,估計當初沒有固定的領土,所以據說來義曾與它爭奪營山; 而即使齊人擊退了賴易,政局穩定下來,其領土也未必超出已故商風氏的領土。
但是,就當時的情況而言,周確實從一開始就給予齊國充分的綏靖、征服和開拓任務。
根據對現有資料的分析,周初期控制封建國家的既定政策可分為兩種型別或模式:
首先,在前商朝統治的中部地區和重點地區,建立新的同姓藩屬國或監視藩屬國或監視諸侯國,將殷氏殘餘遷往王都和各大城市在同姓諸侯國的首都附近,雖然治理措施一般遵循商業政府,以懷柔為主,但增加了周新政的成分;
所謂“監視型諸侯”,也就是史書中所說的“三太監”,是“劍關蜀虞東、簡蔡蜀和霍蜀虞胤、虞芸胤”。
徐卓雲先生認為,“所謂的三太監不過是周的三軍,可能真的沒有東方建國的規模和氛圍。 ”
根據鐘姬父親的銘文,如“鐘姬父親給王太監的歷史(使者)”,徐忠書先生認為“過去,我們只知道三獄是在周初期為監視宋殷王武庚而設立的,而設定不知情的太監是西周的普遍習俗。 ”
其次,在較偏遠的地區或已經依賴周人的老牌小國,他們仍然應該保持原有的社會組織,而不是因為傳統的治理習慣而被迫改變。
魯國屬於前者,是周人安撫東土的核心封建國家; 齊國屬於後者,是控制大東地區的周人的主要外國諸侯。
不過,關於齊國第一印的材料就沒什麼可說的了,比較具體、更能檢驗的就是魯國的第一印。
魯國的封地在曲阜地區,土地肥沃,農田發達,地理條件不遜色於魏國所在的中原地區。
除了車旗、玉器、兵器(弱者即大弓)等與封建國家地位相稱的高階禮儀“徽章和道具”外,還有“朱宗布歷史、準備禮儀、官文”,即全套禮樂文化**、行政檔案和公務用具, 這在大國的劃分中也是獨一無二的。
其人民主要是伴隨的周和魯地土著人,所謂“吐天巴屯”應該既指“賜地”,也指“賜人”,“巴屯”的意思是“附庸”,即依附於土地的人,包括依附於大附庸國的小城邦和周邊村莊。
此外,魯國還有特殊的“殷人六族”。
“周李、秋冠、司嶽”賈公言引用了《左傳》的舊注:“尹敏,陸父的殘餘是三十個族六姓。 ”
“三十族六姓”這句話不知從何而來,但正如楊寬先生所說:“可以肯定的是,這些'殷人'中,有不少都是石辰的大宗族。 ”
這部《竹書編年史》中的“宸遷”,無疑是指“六族”,而“殷姚”就是殷人,也就是與殷貴族結盟的許多其他種族。
從名字上看,“六族”其實是原上鄉域內的東夷氏族。 李平新先生認為,“徐、蕭、索、老古音都差不多,本來是同乙個部落劃分的”,而刁、徐、徐都姓應姓應,所以各族都應屬於東夷。
何光岳先生也認為,所有的氏族都是東夷族人,索氏、勺子氏、小朱氏族都是商朝的姓氏。
《同治氏族策略》說蕭氏是子姓,舉例是宋維子的孫子大信被封印在蕭氏(今安徽蕭縣),是後輩,不能作為原來東夷蕭氏子姓的依據:同書也記載了索氏、昌氏、魏氏,但只說在《左川》中看到了“六商氏族”, 並且沒有明確說朱氏是子姓氏。
周王在分配“殷人六族”時,特別強調要“讓自己族長,分族,醜”,看來當時搬遷的人不僅是時辰氏的主要宗族, 但也包括一些大氏族的子氏族,以及與大氏族關係密切的氏族(“醜陋的那種”)。
當然,被驅逐的人只是原住民部落的一小部分,已經逃離的大部落和許多分散的小部落不太可能在移民之列。
“六部落”的原始居住地並非詳盡無遺。 陳夢佳先生認為,“徐、蕭、索黨在今徐州、蕭縣、蘇縣一帶,也應該靠近這三個地方。
前提到的三個地點的確定大體上是可信的,而刁氏的土地仍然值得懷疑。 學者們可能會說,刁氏與明舁有親戚關係,舁氏也可能生活在古代明蔣的土地上(今山東定濤以西)。
周公東伐時砍伐的“淮夷”主要由一些以許易為主體的東夷部落組成,包括索族、蕭族、跆族。 當他們被劃分為魯國時,他們都搬遷到曲阜附近,曲阜以西在兗州附近收集的索氏器皿可以證實這一點。
長勺,“春秋”莊公十年杜注只叫“魯迪”,凡是不詳; 《路史》卷二十七說,它位於河南寧陵東南二十五里,不耶; 《山東通志》第九卷據說在曲阜縣城北,不知靠什麼。
今天,人們認為它的位置在山東省萊武市的東北部(見慈海),或者,然而,這個或龍勺氏族搬遷的地方可能不是它原來的住所。
尾勺氏族的住所也不得而知,可能與尾勺氏族的住所相似。
周人遷徙這些部落的意圖很明顯:
一種是消除反面,易於控制; 二是利用他們的人力、財力和物力來加強封建國家的統治。秦漢時期,遷都城附近權貴家族的政策,或者說是實實在在的,其實是古代遷徙者的遺產; 至於後世中原周邊少數民族政權對內地人口的掠奪,驅逐民族、建立“鑄造”國家軍隊等事件時有發生。 齊國剛封印時,並沒有“給宗族”的記載,但比如將垂死的君主遷往博古,也是同性質的舉動,可能在成立之初就聚集了當地的老氏族。
中國文化不分青紅皂白地捲入了主要區域和主要文化群的衝突和融合,主要是在黃河流域的東西方向。
夏商時期以後,以中原王朝和各大姓氏諸侯為代表的中華高階民族文化共同體,或部落群體聯盟,逐漸成熟。
西周王朝建立後,中國融合的形勢發生了新的變化。
“徐卓雲先生說
“三獄之亂後,周人開始全力以赴,著手建立有效的統治,特別是重點對東部舊種姓的居所進行分割槽控制。這裡強調的姓氏族的轉變和向地方王子族的結合,本來是中國融合過程中的大趨勢,在周初期新秩序的建立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一方面,封建制度的擴張和制度化並沒有使長期存在的姓氏觀念最終消亡,但與封建制度相適應的新父系父權法與始終保持母系特徵的父系家庭法明顯不同。姬族和江族的重要成員各自肩負著控制乙個地區的任務。
程周、魏、盧、閆、金、齊....每個都佔據乙個戰略區域。
至於各國的內政,基本原則是周、殷遺和舊東方部落的結合,而對於殷周以外的土著人來說,一方面被商周融合的力量楔入,另一方面也被'夏正'和'商正'楔入'以適應當地文化。
在古代,以姓氏為簇狀條件的情況發生了變化,成為與諸侯融合的新組合。
周初期新秩序的最終形態,至於封建諸侯之間的聯絡,則依靠祭祀(同姓)和婚姻(異姓)。
最後,在此順序的基礎上,凝聚了強烈的“自我群體意識”,後世的中國概念應該通過周初期的民族組合來開啟。 ”
另一方面,各大藩屬國權力和地位的增強以及隨之而來的領土擴張,也導致了老牌小民族國家的逐漸衰落,進而促使中國的觀念和基於“自我群體”意識的歷史體系觀念大大擴充套件,向政治文化“統一”的觀念靠攏。
至此,區域文化格局發生根本性轉變已成為必然趨勢。
西周時期,海岱地區的方文化還是多元共存的,但齊魯兩封建國家的建立,導致了以兩國文化為中心的不可逆轉的融合趨勢。
齊文化、魯文化都是在傳統東義文化和商文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但都注入了周文化的新元素,從西周初期開始向中國文化的一種新的區域形態轉變。
因此,這種新的變種可以涵蓋傳統的東夷文化,很難將齊、魯文化歸入一般的東夷文化。
也就是說,齊魯文化正式確立後,海岱文化的轉化更適合取代齊魯文化,而不是單純的東夷文化。
這並不是說東邑文化傳統已經消失到現在,其實它們仍然在齊魯文化中儲存了很長時間,而是應該在中國文化的一般體系中理解齊魯文化的整體特徵,而不應該再僅僅基於東邑族的傳統。
事實上,東夷文化自歷史以來的發展歷程,始終伴隨著中國文化的形成過程,而東夷文化的歷史,因其在不同時代的中國化程度不同,是單獨敘述的。
如果說在夏商時期,海岱文化的東義色還比較濃郁,那麼到了西周,其東義色逐漸褪色,呈現出更多的中國特色。
後來,齊魯文化,正如它所稱的那樣,仍然具有非常突出的地域特徵,但它已經是中國文化層面的地域特徵,不再侷限於傳統的民族劃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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