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動態激勵計畫 “如果在施工現場設定警戒,這種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所以一定要賠償200萬,一分錢都不能!” 劉雯雯堅決的說道。
他的話震驚了在場的人,他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有人會如此無恥。
工地負責人劉文文接到醫院**,得知工人孫志友正在救援,一時不敢相信自己早上還精力充沛,竟然突然去醫院搶救,甚至需要截肢。
當劉雯雯和孫志友的家人一起到達醫院時,醫生已經讓她籤了手術同意書,這讓她大吃一驚。 醫生告訴她,孫志友在建築工地偷材料時受傷,小腿截肢,昏迷不醒。
這個訊息讓劉雯雯很生氣,她不明白小偷為什麼會受傷,家裡居然向店主索要賠償。 她直言不諱地對家人說:“我讓你偷的?
我還需要在我家裡寫禁止進入的禁令嗎? 這是她第一次聽說小偷在偷東西時受傷住院,家人甚至要求主人賠償。
在醫生的指導下,面對岳父的危急情況,劉雯雯和婆婆不得不迅速做出決定。 為了維護岳父的尊嚴,劉雯文毫不猶豫地在手術同意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雖然岳父最終保住了性命,但他的左小腿被截肢,至今仍昏迷不醒,醫生也勸劉雯文做好最壞的打算。 畢竟,我岳父的頭被擊中了,清醒的可能性非常渺茫,他可能不得不在床上度過餘生。
劉雯雯對公公的遭遇感到困惑和困惑,她的岳父一直身體健康,為什麼會突然變成植物人,躺在病床上有危險?
她決定必須找出岳父受傷的真相。
劉雯文到孫志友醫院探望時,聽說是清潔阿姨發現孫公功昏迷倒在地上,及時撥打120送他去醫院。 然後她聯絡了這位善良的阿姨,了解了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阿姨路過工地時,發現有人被礫石壓傷,於是趕緊停下車,借**叫急救**,送爺爺去醫院。 劉雯文心想,既然岳父在工地上受傷了,這件事就應該由工地負責,於是他立刻報警。
然而,調查結果卻辜負了劉雯文的預期。 原來,那天早上孫爺爺像往常一樣帶著乙個袋子出門,裡面裝著常用工具,平時他走來走去,撿瓶子,去工地撿垃圾。
孫志友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建築工人,他總能找到賺錢的辦法。 有一天,他在乙個尚未拆除的建築工地上發現了一棟小房子,他萌生了賣掉裡面的鋼筋的想法。
孫志友以前做過這種事,他知道工地上的人一般不會攔住他,因為因為他年紀大了,不會惹上麻煩。 於是,他開始用錘子砸牆。
雖然牆看起來很結實,但孫志友並不擔心。 他用很大的力氣砸了砸它,因為他覺得牆上可能有更多的鋼筋。 然而,當他筋疲力盡時,這堵牆開始鬆動。
他非常高興,但就在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牆壁突然倒塌,直接砸向了孫志友。 由於年齡大了,他的腿腳不是很靈活,無法躲避,最終被石頭壓死。
該地塊原本是萬達廣場建設期間工人的臨時生活區。 現在專案已經完成,需要拆除該區域並歸還**。
劉雯雯和婆婆因為孫志友的出事,想找工地負責人賠償醫療費。 不過,工地表示,事故是孫志友砸牆偷鋼筋造成的,他們不該承擔責任。
但劉雯文堅持認為,既然事故發生在施工現場,那麼施工現場負責人就應該賠償醫療費用。 這也是當時社會“我弱,我通情達理”思想的一種體現。
最後,出於人道主義,工地表示願意先支付5萬元的孫大爺治療費,然後等待**做出決定。
張經理和劉雯雯對工地只願意支付5萬元的賠償金額不滿意,認為工地應承擔全部責任。 劉雯文開始糾纏工地,指責工地沒有設定警示牌和圍欄,導致孫志友進去偷鋼筋。
劉雯文開口,要求工地要麼直接承擔孫志友的所有醫療費用,要麼直接支付200萬元。 **對此無言以對,解釋孫志友擅自進入工地偷竊是違法的,工地可以選擇追究其刑事責任。
然而,工地認為劉雯雯只是想勒索錢財,態度強硬。 張經理說,他們從一開始就打算救人,所以他們支付了5萬元的醫療費,但對方的家人似乎只是想騙錢。
因此,他們選擇通過司法程式解決問題,讓法院決定責任的大小。 劉雯文堅持說,如果有人在你的建築工地發生事故,你要負責,而且要有解釋。
孫志友對施工現場提出了一些嚴格的安全要求,但施工現場並沒有按照他的要求設定警示詞和圍欄圍住施工現場。 因此,孫志友出現了進入工地偷鋼筋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嚴重的安全事故。
劉雯文沒有理會工地的態度,覺得有機會,於是開始嘗試獲得更多的補償。 這種行為就是通過製造大噪音來迫使工地妥協,從而獲得更多的賠償。
劉雯文的行為,不僅沒有顧及家人的面子,還讓大家知道,他們家是因為岳父出事才要賠償的。
在孫志友的建築工地偷鋼筋,被發現後,他不僅不覺得羞愧,反而要求賠償,實在是太過分了。 即使你摔倒在建築工地門口,你也不能要求賠償。
此外,劉雯雯還抱怨工地沒有採取警示措施,但這些措施真的能完全避免悲劇發生嗎? 乙個心智不對的人會因為周圍的警告而放棄罪惡嗎?
誰軟弱,誰就稱義“在現實生活中不適用。 類似的案例並不少見,比如“電梯勸阻老年吸菸者猝死”,一審結果離譜,二審結果卻很喜慶。
好心地勸告別人不要抽菸,結果卻被起訴要求賠償損失,這讓大多數人很不高興。 在本案中,法院沒有判給被告賠償,而是使用了“賠償”一詞,這是一種更人道的處理方式。
雖然被告不服這一結果,但二審法院最終宣告被告無罪,撤銷了一審判決。
電梯勸阻吸菸老人猝死"二審判決反對傳統"無論誰死了,都稱義"跟"苗條判決"它提出了挑戰,並具有重要的法律普及價值。
從那時起,類似案件的判決已經明確表示,"誰軟弱,誰就稱義"不再適用。 2018年,浙江省諸暨市一位老人在超市購物時,有兩件未付款的商品,超市負責人扶著他到辦公室說話。
但不久之後,老人開始出現頭暈、嘔吐、尿失禁等症狀,超市工作人員立即撥打120提供幫助。 老人被診斷出腦幹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壓等疾病,但家屬隨後起訴超市,索賠15萬餘元。
法院認為,老人的不誠實行為是第一,超市的調查過程和結果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了原告的訴訟,二審判決也維持了原判。
超市監控顯示,老人生病了,與超市無關。 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弱點理論”消失了。 乙個錯誤的判決勝過十個罪行。 比如在“彭宇案”中,即使證據顯示他就是打人的人,但“你為什麼要幫忙”這句話讓很多人不再幫人了。
這種扭曲的邏輯導致了道德的倒退,瓷器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錯誤定罪比非法定罪造成更多的道德滑坡。 任何時候都不應該用“弱點理論”來判斷優點或缺點。
曾經有個女孩被快遞員撞倒,交警判處快遞員全責。 女孩原諒並要求快遞員支付4,000,但快遞員斥責女孩有錢,並要求他支付。 圍觀的人群支援女孩們屈服。
弱者只是嘗到了甜頭,學會了用“我弱我通情理”的邏輯來利己。 如果我們寬容弱者,就會把規則踐踏在腳下,讓那些遵守規則、公平的人成為笑話,換來社會的冷漠。
當社會寬容弱者並原諒違反規則時,那麼遵守規則的人會做些什麼來保護自己呢? 胡先生曾經說過:“乙個骯髒的國家,如果每個人都遵守規則,最終會成為乙個正常的國家,道德自然會回歸。
而乙個乾淨的國家,如果大家不守規矩,不講道德,最終會淪為乙個偽君子滿天飛的骯髒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