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甘世榮表示,該公司的“中國溝通政策”並未違反勞動法規定,該政策已向員工公布,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用普通話進行溝通。 但是,如果員工違反上述規定,公司也無權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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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吳才謙,實習生郝哲林,編輯彭衝,校對員吳興發。
2月21日,有網友稱,廣東省佛山市宇旭地產三名員工因上班時說粵語被罰款,引起關注。 同日,涉事公司就此事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為方便工作交流,公司實施了“中文(普通話)溝通政策”,“被罰款的三名員工,是因為多次在專案辯論賽中使用粵語”。 ”
三名雇員因說粵語被判罰款5,000元。
網友發布的聊天記錄截圖顯示,宇徐地產三名員工因在工作期間使用粵語交流,分別被罰款3000元、1000元和1000元。 對此,該公司經理何先生表示,處罰是真實的,罰款所依據的“宇虛地產內部全面禁止非華文交流政策”已於今年1月1日在公司實施。 根據何先生提供的檔案,該政策的制定是為了“確保公司內部溝通的規範化,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語言差異而造成的誤解和溝通障礙”。
該檔案還提到禁止在內部會議、公共場所對話以及任何形式的官方檔案和報告中使用非中文語言。 如果員工違反初犯,將受到口頭警告,並從績效考核中扣分; 如果屢次違規,考慮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罰款、降職、取消獎金、減薪、解除勞動合同等。
宇旭地產出具的政策檔案***。 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三名同事因在公司的專案辯論賽中使用粵語而受到處罰,這是此前多次違反公司規則的行為。 何總表示,在上述專案辯論賽中,並不是所有觀眾都懂粵語,所以要採取嚴格的措施,“只要有同事不懂粵語,大家就要用中文交流。 ”
針對網友的擔憂和批評,何先生認為,公司的制度是合理的,如果客戶要求使用粵語,員工不會因此受到處罰,“員工可以在非工作時間自由使用粵語,也可以在所有粵語使用者的團隊中,我們尊重每個人的語言權利。 但是,對於此次非法罰款,我們向社會和員工道歉。 ”
官員們表示,他們正在調查,如果屬實,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法。
據極目新聞網報道,佛山市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截圖屬實,公司員工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投訴舉報,申請勞動仲裁。
記者致電禪城區南庄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執法中隊,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剛剛接到訊息,現場工作人員已前往涉事公司進行實地調查,調查結果尚未公布。 在公司內部使用粵語當然沒有問題,公司罰款是違規的。
佛山市12345市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 勞動者因過錯負有賠償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扣除補償費,但應事先書面告知勞動者扣除的理由和數額,扣除補償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報酬,但不能處以罰款,因此公司對粵語處以罰款是違法的。
記者注意到,該公司還在微博上註冊了相關賬號,並增加了V驗證,2月16日,該公司還發布了一篇博文,文字為“禁止非中文交流政策將於同日實施”,並發布了具體細節。 對此,有網友質疑該公司對法律的了解,並涉嫌投機。
21日下午,禪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南庄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中隊的工作人員已到現場調查,但公司並未在申報位址工作。 此外,被罰款的員工可以向他們投訴,如果情況屬實,公司的行為違法,他們會責令公司退還罰款,並對公司進行相應的處罰。
律師的解釋。 公司的罰款是否違反勞動法? 對此,北京華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甘世榮表示,公司的“中國溝通政策”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該政策已向員工公示,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用普通話溝通。 但是,如果員工違反上述規定,公司無權罰款,“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批評和教育,也可以以獎勵代替懲罰,並可以約定獎金規則; 或者,可以將上述規定寫入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屢次違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如果被罰款的員工反對公司的行為,他或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 ”
部分內容** 極目新聞。
值班編輯:康熙和、顧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