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20日,英國倫敦高等法院舉行為期兩天的聽證會,審理朱利安·阿桑奇要求拒絕將他引渡到美國的上訴案,並裁定是否將阿桑奇引渡到美國。
如果要對“仇視美國者”的名單進行排名,阿桑奇必須在名單上,而且排名可能不在“前十名”。 他為什麼對美國如此怨恨? 總之,就是因為他和他的團隊揭露了美國的老故事,甩掉了美軍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殺好人”的醜聞,也就是2010年的“維基解密事件”。 阿桑奇與美國的不和
阿桑奇出生於1971年7月,是澳大利亞人,小時候因為家庭原因,他隨母親去過澳大利亞30多個城鎮。 童年時期這種不穩定的生活,大概是他後來的“叛逆性格”,從16歲開始就成為黑客,據說他和朋友們在20歲左右就入侵了五角大樓(也就是美國國防部)。 2006年,阿桑奇與他人共同創立了維基解密,該組織追求“資訊披露”,並經常歸檔機密檔案。 根據維基解密的說法,這些檔案是由匿名人士上傳到**的,然後由**發布。 阿桑奇贏得了國際新聞獎,他本人也被認為是自由職業者。 即使有了維基解密,阿桑奇也沒有這樣追求財富,更沒有成為富人或上流社會,仍然住在固定的地方,經常住在朋友或支持者提供的住所,有時甚至露宿街頭,彷彿在繼續他童年的“流浪”生活,或者躲避什麼。 在2010年之前,與美國相比,阿桑奇是乙個“小人物”。 而美國是威風凜凜的世界霸主一代,就像以往武道中所謂的“武道聯盟領袖”一樣,行事霸道、不講道理、不尊重各個“宗派”(國家),做了很多欺負甚至摧毀人們“宗派”的事情。 雖然大家都不喜歡,但美國有強“拳頭”和堅實的“家族”,實在是很難招惹,所以就算“宗派”不滿,也只能敢生氣不敢說話。
而且,美國雖然惡行早已為世人耳聞,卻一直打著“維護和平”、“追求民主”的旗號作為幌子,即使明知自己不是“好人”,卻長期飽受缺乏足夠“真錘”之苦, 它畢竟是無奈的。直到2010年,阿桑奇和維基解密團隊在美國接觸到了大量機密檔案,涉及的資訊與現實相符,可信度相當高。 從此,算是真正揭露了美國的陰暗面。 具體內容就不一一介紹,而是簡單總結一下。 原來,美國公開擁護“自由民主”的大義,但實際上卻比“魔鬼之道”(恐怖主義)更惡毒,其惡行也絕不少。 在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期間,它殺害了許多無辜平民,其中包括兩名路透社雇員,美國故意掩蓋真相。 但阿桑奇的**在道義上將美國從“祭壇”上拉了下來,讓更多國家認清了美國的面子。 即使在今天,無論美國如何自詡為文明的燈塔,在“召喚”其他國家方面,都不再是過去的風景。 因此,美國能不討厭這樣乙個“破壞自己根基”的人物嗎?
那一年,美國司法部對阿桑奇提出了數十項指控。 有趣的是,2010年11月18日,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下令逮捕阿桑奇,理由是他涉嫌性騷擾和非法脅迫。 同月30日,應瑞典國際檢察官辦公室的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還對阿桑奇發出了國際逮捕令。 2010年12月7日,阿桑奇在英國倫敦向當地**“自首”,但否認了指控,後來又花了很多錢尋求保釋。 其實,這是一種自我保護。 雖然指責他的是瑞典而不是美國,但作為乙個經常諱莫如深的人,阿桑奇早就應該警惕有人殺了他。 畢竟維基解密能洩露這麼多機密檔案,已經讓美國引以為傲的安全情報系統丟了面子,中情局等機構用某種手段打臉也就不稀奇了!
但即使在英國,阿桑奇也不一定那麼安全,而且英國離美國太近了。 2012年6月,在保釋期間,阿桑奇向厄瓜多尔駐英國大使館尋求政治庇護,他在那裡生活了近七年,沒有外出。 2019年4月初,知道阿桑奇“過去”並保護他多年的厄瓜多尔突然宣布以“醜聞”為由驅逐阿桑奇; 同月11日,大都會警察進入厄瓜多尔大使館並拘留了阿桑奇,阿桑奇隨後被扔在英國東部的貝爾馬什監獄。
無獨有偶,在阿桑奇**之後,2019年5月23日,美國**又對阿桑奇增加了一項間諜罪名,並尋求將阿桑奇從英國引渡出去,如果引渡成功,50多歲的阿桑奇將面臨最高175年的監禁。 當時,包括《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在內的世界各地的從業者和新聞自由組織都認為,美國對阿桑奇的間諜指控正在破壞新聞自由,並紛紛提出。 也許是太明顯了,也許是新聞業壓力太大了,也許是正義,總之,將阿桑奇引渡到美國並不順利。 2021 年 1 月 4 日,英國地方法官凡妮莎·巴拉瑟 (Vanessa Baraitser) 拒絕了美國引渡阿桑奇的請求,稱其擔心阿桑奇的心理健康和“自殺風險”。 但美國並沒有放棄,繼續與英國談判。 2021年12月10日,英國最高法院裁定,阿桑奇可以被引渡到美國接受指控,阿桑奇提出上訴。 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駁回了阿桑奇的上訴許可。 6月17日,時任英國內政大臣的普里特·帕特爾(Pritte Patel)也批准了對她的引渡令。 同年7月1日,阿桑奇對英國的引渡令提出正式上訴。 最後,文章開頭的訊息是,倫敦高等法院舉行了這次聽證會。 全世界都在呼籲反對阿桑奇在聽證會期間,大量阿桑奇的支持者也在附近舉行集會,呼籲釋放阿桑奇。
在聽證會前一周,阿桑奇的祖國澳大利亞開始採取行動,其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釋放阿桑奇,並得到澳大利亞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的支援。 另乙份報道稱,義大利首都羅馬也決定授予阿桑奇榮譽市民稱號。 即使在美國,也有大約35名法學教授簽署了一封致司法部長加蘭的信,稱根據間諜法追捕阿桑奇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的規定。 更何況,美西方用得相當順暢的“大棒”——“人權”——這次成了路障。 世界上大多數人權和記者權利組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和無國界記者組織,都認為阿桑奇的行為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像美國這樣的大型民主國家也應該受到新聞業的審查。 阿桑奇的妻子斯特拉·阿桑奇在倫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他的生命每天都在監獄中處於危險之中,如果被引渡,他會死”。
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兼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麗絲·吉爾·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在2月19日的一次採訪中也警告說,引渡阿桑奇將導致嚴重的人權侵犯,此案可能嚴重影響全球新聞業和言論自由。 她還表示,鑑於阿桑奇目前的精神不穩定和真正的“自殺風險”,她要求英國“暫停引渡”。 是的,即使是身為美國公民的愛潑斯坦,也沒有在乙個守衛森嚴的美國監獄裡離奇地“自殺”嗎? 如果像阿桑奇這樣的外國人去,“自殺風險”會低嗎? 阿桑奇要去哪裡,現在他已經上公升到新聞自由甚至人權的高度,你認為美國會被迫放過他嗎? **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