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亮相2024-02-21 11:05·李萍律師有朋友問,律師能幫我打贏官司嗎?其實我覺得當事人真正關心的不是能不能打贏官司,而是能不能通過執行拿到欠款或付款,當事人不知道該怎麼協商,而是我們需要知道當事人是怎麼想的,如果打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他們白忙了,這涉及到今天的話題,你要明白什麼是訴訟保全?
訴訟保全的價值在於實現有利的判決。
關於訴訟保全,希望對您有以下幾點幫助:
1、在被告財產的具體線索得到核實和保全之前,訴訟程式不容易啟動,例如,如果法院向法院申請保全被告財產,但沒有提供具體的財產線索,即使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也只是空的擔保,沒有實際保全價值, 沒收財產比訴訟更重要;
2、具體線索也可以根據財產線索找到,例如,根據被告居住的小區名稱,可以找到被告在小區的具體居住位址,方法在我的**中介紹;
3、無擔保的,普通法院受理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全保險,但不同保險公司的起訴材料審查標準不同;
4、有人問,如果原告敗訴,給被保全人造成損失,保全保證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我告訴你,敗訴或撤訴不是承擔擔保責任的條件,要分析原告在保全方面是否有重大過失或過失,請看我的**“原告敗訴,要保全的人的財產怎麼辦? 》;
5、在訴訟中,很多法院不受理網上查控申請,只能在執行階段受理該申請。 我個人認為,在訴訟中接受線上調查控制申請對訴前調解有很大的影響,省去了訴訟程式,降低了訴訟成本,防止了被申請人轉移財產。
6、被申請人因財產被扣押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可以提供反擔保申請變更財產保全;
7、注意扣押期限,銀行存款為1年,動產為2年,不動產為3年,容易忘記期限不同,特別是有的法院規定提前15天申請換證;
8、最後提醒大家,對於動產保全,如車輛,在車輛管理處扣押登記不能滿足的,最好採取“硬扣押”,最好是將車輛拖到法院指定的地點保管。
我是李律師,希望我的**能幫你達到訴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