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先問乙個問題,我們的世界有法律嗎? 我想答案一定是說“當然是”! 否則,我們的科學是為了什麼?
那麼讓我再問一遍,為什麼我們這個世界的法則是“存在”而不是“無”?
這個問題容易回答嗎? 回答起來容易,回答起來也不容易。
深入挖掘,這其實是所有以探索自然規律為己任的科學家的靈魂折磨。 最終,必然會觸及乙個終極概念——上帝。
首先,這裡的“上帝”一詞並不是**宗教話語體系中的上帝,而是指創造我們世界的終極存在,準確地說,是“造物主”,包括愛因斯坦所說的他所相信的“宇宙之神”。
世界上每個文明都有自己的一套宣告,即“上帝創造了萬物”。 比如聖經中的“上帝用七天創造了世界”,比如中國神話中盤古開天下,女媧做泥造人等等。 然而,自現代科學啟蒙發展以來,人類開始越來越趨向於邏輯相關的事物,甚至關於終極存在,他們也試圖在邏輯鏈中敘述,這就是所謂的“理性上帝”。 因此,上帝是外星人的說法開始從“公民科學”轉向“前科學”。
其實,現代人邏輯中最關鍵的,當然是他是否擁有“創造”的超能力,而在這一點上,外星人無疑是最好的“候選人”。
不管是“七級宇宙文明”體系,還是“十二級宇宙文明”體系,現在的人類文明(行星文明)都處於宇宙文明“生存食物鏈”的最低端,沒有任何懸念,只要比我們人類文明高一兩個層次,那麼整個人類文明“外科手術”甚至“重啟”都是幾分鐘的事情, 而我們和它們之間的差距,甚至比螞蟻和我們人類之間的差距還要大。
因此,外星人作為神的超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而霍金在生前曾多次警告過,人類不應該主動接觸外星文明,也應該害怕外星文明的神一般超能力。 然而,霍金似乎擔心的是接近人類文明水平的外星文明對人類造成的傷害,而不是我們的“上帝”。
當然,無論是開創我們宇宙的上帝(外星人),還是剛剛創造“太陽系金魚缸”的上帝(外星人),還是有這樣乙個問題:上帝(外星人)本身就是**? “他”也有他自己的上帝(外星人)嗎? 這就是讓亞里斯多德和牛頓都“頭大”的論點:第乙個推動力。
因此,任何問題都必須在某個點上被截斷,不能永遠被問到。 也就是說,關於我們人類的上帝(外星人)的上帝的問題不是我們想問的問題,而是我們的上帝他的問題。
我個人的猜測是,各個層次的宇宙文明都有可能是乙個“俄羅斯套娃”,而更高層次的宇宙文明就是低層次宇宙文明的神,而“他”自己就是高等文明創造的,有自己的神(外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