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2月28日電(記者王磊)一方面是高溢價,另一方面是高損報——對麵包店浪費現象的調查。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項文浩、江成、楊欣。
一塊麵包要幾十塊錢,一塊吐司要幾百塊錢,一塊蛋糕要幾百塊錢......近年來,“麵包刺客”的話題多次登上熱搜。 同時,一些麵包店一天可以裝滿一袋麵包,有些麵包店報告的損失率超過50%。
新華視界記者近日發現,在一些麵包店,部分商家採用高價、大包裝、上架充值等營銷方式,造成損失率異常高,浪費嚴重。
一些商店直接丟棄未售出的麵包。
每天晚上10點以後不得不扔掉這麼多精心製作的麵包,真是太可悲了! 西部某城市的一位麵包店店員說,他負責清點和包裝當天沒有賣出去的麵包,把它放在乙個黑色的袋子裡,然後丟棄。 麵包將被送往溼垃圾處理廠。 店員說,周一到周四每天丟棄的麵包可以裝滿一袋,周五到週日也可以每天裝滿半袋。
類似的景象並非獨一無二。 晚上9點左右,市內一家大型超市的中式糕點銷售區,擺放著各種饅頭和麵包的貨架; 與記者中午看到的糕點數量相比,還剩下近一半。 “如果第二天中午沒有賣出折扣,麵條將不得不報告丟失。 店員說。
貴陽市的消費者溫女士平時喜歡吃麵包,有時晚上去買麵包時,遇到店家,扔掉了一大批沒賣出去的麵包,實在是太可惜了。 “一方面價格昂貴,另一方面浪費很多,難道就沒有辦法平衡嗎? 她說。
烘焙產品的生命線最多只有 4 小時,時間一過,味道就會改變。 24 小時後有過期的風險。 貴陽市食品銷售經理唐雲姑告訴記者,如何處理未售出的產品是乙個大問題。
報損有兩種型別,一種是返廠再利用,例如,我們會與養殖企業合作,將滯銷產品轉化為飼料; 另一種是悄悄地扔掉它。 唐雲谷說。
多家烘焙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每天5%到10%的利潤率,意味著虧損率處於健康區間。 記者近日走訪西部某省會城市20家麵包店,發現超過一半的門店產品損耗率超過行業平均水平的10%; 13家門店選擇直接裝袋丟棄,其餘7家門店表示,剩餘的貨物將被運回製造商進行損壞或用作動物飼料。
品牌麵包連鎖店會扔掉當天未售罄的食物。 新華社記者項文浩攝。
上海某餐飲減虧小組組長近日走訪了10家麵包店,發現上千個麵包在關門前半小時就被扔掉了,部分門店的賠率甚至超過50%。
為什麼損失報告率高,浪費量大?
業內人士認為,舉報和處理未售出的麵包是一種行業慣例,但一些忽視社會效益的商業策略加劇了烘焙行業的浪費。
一位麵包店店員說,在麵包的烘烤過程中,有一些有缺陷的產品,這些產品不是很好看,做得小一點,烤得有點焦,不好,所以不得不扔掉。
盲目追求“大”包裝和“滿滿”貨架。 近年來,大型倉庫開始流行,烘焙產品屢次“出圈”。 然而,一些大型超市只出售大包裝的麵包,幾乎不提供小份的選擇,這使得普通消費者很難在保質期內全部吃完。
一些超市和麵包店追求滿貨架的視覺衝擊力。 “品種要齊全,櫥窗要滿,才能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 如果顧客看到櫥窗是空的,他們就會轉身離開,甚至有商店在晚上烤麵包。 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運營負責人說。
品牌溢價高,虧高“不可能虧”。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烘焙行業是傳統的高溢價行業,即使加上虧損和浪費,毛利率仍然有很大的空間。
為了推廣所謂的“極致”品牌形象,很多連鎖烘焙企業寧願扔掉賣不出去的產品,也不願打折**,以減少浪費。 一家烘焙公司的負責人徐先生說。
一位麵包店店員坦言,如果剩餘產品打折**,折扣太大,可能會影響麵包的正常銷售,有些顧客可能會故意等到打折後再購買。
採取多種措施減少食物浪費。
北京夢鎮律師事務所律師舒生表示,根據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嚴重浪費食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市場監督管理、商務等部門可以約談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被約談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改正。
2021年,南京某麵包店因報廢大量“難看”麵包,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約談違反反食廚浪費法,該店被責令整改。
受訪業內人士認為,除了依法規範企業行為外,還應引導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和可持續發展意識,減少高溢價、“貪圖完美”、“視覺衝擊”等經營策略帶來的損失和浪費。
全國工商聯烘焙行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單志明建議,可以鼓勵大型超市和烘焙企業做好市場調研和前端資料分析,做到有針對性地生產銷售,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目前,烘焙行業在物流、零售體系建設和保鮮技術方面還比較薄弱,無形上增加了報損品的成本。 業內專家認為,應鼓勵烘焙企業在相關環節投入研發和技術改進,以方便企業報告虧損產品。
唐雲谷表示,公司目前採用盲盒五倍銷售方式,當天處理破損產品。 “通過衡量每款產品的銷量,預先選擇有銷售潛力的產品,科學地將不同價格的產品組合成盲盒,確保成本和利潤的平衡。 這樣,每家門店的損失率可以降低兩個百分點。 ”
保持產品質量不能成為浪費的藉口。 北京一家麵包店店員建議,店家應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良品和未售出的食品分發給員工,作為內部“消化”的免費福利。
舒聖來認為,市場監管等部門不僅要落實反食倉法的要求,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管理,減少浪費,更要通過搭建平台、創造條件,幫助企業降低剩餘食品處置成本,減少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