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戴著鉑金手鐲的快遞員不見了,快遞員和收件人先後報警,中間發生了什麼?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局獵德派出所破獲一起盜竊案,幫助當事人避免了近4萬元的損失。
快遞丟失,收貨人和收件人先後報警。
1月5日22時許,天河區局獵德派出所接到一名快遞員報案,稱自己丟失了一名貴重快遞員。
警方獲悉,當天14時許,快遞員哥阿超(化名)將快遞車停在某小區門口。 14點25分,他送完包裹回來,發現車上少了一名快遞員。 他以為是在倉庫裡,但當時並沒有太在意。 但是當他回到倉庫尋找它時,他沒有找到它,並意識到交貨可能已經丟失了。
通過公司的系統查詢,阿超發現丟失的快遞是一條珠寶手鐲。 他聯絡了寄件人,寄件人告訴他,這件物品價值約 350,000元。
丟失的快遞是**值,我將面臨高額賠償。 阿超驚慌失措,急忙回到迷路的地方報警求救。
約1小時後,獵德派出所又接到外地市民報案,稱通過快遞公司寄出的珠寶被盜,委託收件人阿成(化名)向公安機關報案。 阿成告訴警方,當快遞員通知他去取包裹時,他因為沒空,把時間改到了另乙個時間,後來快遞公司說快遞員失蹤了。 被盜的快遞員是一條價值 3 美元的鉑金白色珍珠母手鐲50000多元。
快遞員是如何被盜的? 可疑的人浮出水面。
據調查,警方了解到,當天阿超進小區送快遞時,一名身穿黑襯衫白褲子的男子走到快遞車邊,停留了一會兒,然後拿起乙個小紙箱就走了。
獵德派出所迅速啟動合成作戰機制,民警根據線索展開調查,發現該男子沿社群周邊步行離開,隨後騎著共享單車離開了獵德轄區。
當時送貨車上有多個包裹,但只少了乙個小紙箱手鐲。 嫌疑人是如何準確地偷走貴重包裹的? 是隨機犯罪,還是你有備而來? 懷著疑惑,警方擴大了調查範圍,逐漸發現嫌疑人與收件人阿成非常相似。
經進一步核實,確認接快遞的男子是阿成。 1月10日,警方通知阿成前往派出所繼續配合調查。
真相大白,收件人“小偷大喊抓小偷”。
起初,阿成拒絕承認盜竊行為。 他辯解說,他和網友同意通過快遞給他寄乙個手鐲,他會轉售。 1月5日上午,快遞員通知他取包裹,但他來不及取件,於是改期到當天下午。 下午,當他走到小區門口時,他看到了一輛送貨卡車。 他在車裡找到並拿走了他的快遞,但沒有告訴快遞員。 當民警詢問手鐲的下落時,阿成說是騎共享單車時丟失的。
明明是自己拿走了快遞員,卻沒有如實解釋,反而報警被偷了; 貴重的手鐲不小心“丟失”了,怎麼沒報警......面對警方一連串的盤問和質問,阿成無法為自己辯解。
警方調查發現,阿成並不住在小區,而是在2公里左右的地方,平時上班和生活都沒有經過小區。 收件人位址只寫了社群名稱,沒有寫樓和房間號。
面對大量證據,阿成的心理防線崩塌:“我承認自己是想佔便宜。 我拿了快遞後,快遞員也打了**電話,重新指定我派送包裹,表示他們不知道我取了包裹。 於是,我決定假裝自己是受害者,想著如果快遞公司賠償寄件人的損失,我可以自己留手鐲。 ”
根據阿成供述,1月12日,經過持續調查,警方在元村某停車場的電動自行車後備箱中查獲了阿成偷走的手鐲。
如果我們找不回來,按照服務規定,我們要賠償寄件人近4萬元。 非常感謝您幫助我們挽回這一損失。 知道案子破案,物品找回,快遞公司負責人和快遞師兄阿超喜出望外,連連感謝警方。
文字:記者 閆敏,通訊員:鄧耿輝,張毅濤,圖片 |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