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長沙,乙個男人在旅遊的時候,興高采烈地在美食城買了8個炸串,準備嚐嚐,但結賬時完全傻眼了,因為8串要115元。 男子覺得這簡直就是天價,於是讓店員推測,沒想到,卻被店員怒罵:窮,我吃不起,不點菜!
案例**:抽屜**)。
據說長沙是一座充滿浪漫和美食的城市,很多遊客來到這裡。 李先生是一位資深美食家,他趁著假期來到了期待已久的長沙。
臨走前,李先生做了很多策略,坐什麼航班,坐多少地鐵,打車去**,他計畫得很詳細。
於是他一下飛機,雖然已經是晚上了,但他還是直奔目標,不停地趕往當地比較有名的美食城。
美食城果然名副其實,燈火通明,人山人海,氣息十足,各種美食小吃的香氣讓他垂涎三尺。
突然,迎接他的是乙個炸串攤位,裡面有各種各樣的品種和他以前從未吃過的昆蟲和蟬蛹等新奇食材。
他以前從未接觸過這些東西,甚至有點抗拒。 但想到既然我走了這麼遠,我必須嚐嚐新鮮的東西,所以我停下來準備品嚐。
李先生精心挑選了8串炸串,包括蟬蛹、海馬和一些不知名的昆蟲,然後高興地坐下來等著吃。
可是當炸串上桌時,他卻不感興趣,因為店員告訴他,8個炸串一共要115元!
李先生覺得這個價格實在是太離譜了,簡直就是個“炸串刺客”,不想受委屈,所以沒有付賬,而是和店員商量了一下。
店員說,當地價格就是這個標準,他們的東西標明清楚,沒有欺詐,而且已經炸了,退款不能退,李先生必須結賬。
雙方的爭執愈演愈烈,店員甚至還發表了侮辱性言論,諷刺說李先生是“窮人”,說吃不起就不吃,這讓李先生感到非常生氣。
李先生瞬間覺得自己不僅被當成被冤枉的領導,更不說被“轟炸刺客”欺騙了,還花錢享受卻招致了一頓罵,人格尊嚴受到了侮辱。
兩人的爭吵吸引了不少遊客觀看,還有人站出來勸說李先生,說他出來玩只是為了好玩,只是花錢買新奇,別當真。
但李先生卻嚥不下這口氣,他覺得群眾的眼睛亮了,於是他把自己不愉快的經歷發到了網上,對他進行了評論,順便也為大家避免了一道霹靂。
此事很快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相關部門立即進行了調查,油炸串店的老闆表示,涉事員工是剛來這裡幾天的新人,事發後,已經被解雇了。
但對於**來說,它們確實明確標明了價格。
從法律角度來看,首先,第一部法律明確規定商家必須明確標註所售食品的價格,這不僅是法律要求,也是為了避免誤解,使賣家和消費者能夠文明地進行交易。
《法律》規定,經營者在買賣商品、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公開展示**等資訊。 經營者不得以虛假或者誤導的方式誘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其次,雖然說在市場經濟中,對於沒有最佳指導價的商品,商家可以獨立定價,但商品的定價也要符合市場規律和公平誠信的原則,而不是要求天價。
該法第六條規定,除適用本法規定的指導價或者定價外,市場調節價格由經營者依照本法確定。
景區的食物稍微貴一點是可以理解的,但貴得離譜是違法的。
最後,不管是賣家還是消費者,一旦出現糾紛,你不能隨意說出來侮辱。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公開侮辱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從警告到拘留、罰款不等。
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很多,前提必須是合法地捍衛自己的權益,而不是辱罵。 在這種情況下,你只會給自己帶來無盡的麻煩。
經調查,該店所在美食城表示,將對該炸串餐廳處以5000至5萬元的罰款,並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培訓和監管。
這件事也提醒大家,我們在購物時要多加注意,注意是否合理,不要盲目選擇。
同時,也給所有企業敲響了警鐘,提醒他們誠信經營,只有這樣,企業才能長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