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打擊網路謠言成效新聞發布會,公布了8起網路謠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伊利市公安機關查處廖某某造謠案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的廖某某在網上發文稱“新疆戶口高考加80分”。 經調查,廖某某捏造並發布了“我校某同學有新疆戶口,高考加了80分”的謠言,引起網友炒作,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廖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伊寧市公安局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伊犁公安機關查處唐某造謠案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特克斯縣的唐某在網上曬出“交警打人搶羊人”的謠言。 經調查,唐某為了引起注意,用手機向交警開槍,勸說刁陽人員騎馬有序通過高速公路路段,並配以捏造的“交警打人搶走刁陽人員羊群”等字樣, 傳播和傳播,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特克斯縣公安局已依法對他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塔城市公安機關查處餘某某造謠案
塔城區烏蘇市餘某某在網上發文稱,“高速公路上發生重大車禍,30多輛車相撞,造成18人死亡”。 經調查,餘某某從朋友口聽說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未經核實,為了博取他人的注意,惡意編造並發布謠言,稱轄區內發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餘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烏蘇市公安局已依法對他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塔城市公安機關查處馬某某造謠案
塔城州沱慄縣的馬某某在網上曬出謠言,稱“沱慄水庫發生洪水”。 經調查,由於沱慄縣庫普水庫水位已達上限,沱慄縣水利局發布關於水庫放水的公告。 馬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沱慄縣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他進行行政處罰。
案例五:吐魯番公安機關查處周散布謠言案
吐魯番市鄗善縣周在網上發布謠言,稱“某地發生槍戰”。 經過調查,周引人注目,於是根據反恐演習的網路宣傳,惡意編造了某地發生**和槍戰的謠言和資訊。 周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杉杉縣公安局已依法對他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阿克蘇公安機關查處王某某造謠案
阿克蘇地區庫車市的王某某在網上發文稱,“文化和旅遊局規定的粉絲人數超過5萬或10萬人,可以免費前往新疆任何景區”。 經調查,王某某為達到免除某地冰雪世界門票費的目的,捏造發布謠言資訊,影響相關景區的正常生產運營。 王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庫車市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他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七:克州市公安機關查處公尺散布謠言案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套縣的公尺牟在網上發布謠言,稱“當地高中生被集體毆打,多達200人”。 經調查,境內沒有此類案件,公尺根據聽到的不實謠言,捏造並放出謠言,稱“我哥哥和他們的高中男生打架了,人數多達200人,警察來了才分開”。 公尺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阿克濤縣公安局已依法對他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八:喀什公安機關查處鄧某某造謠案
喀什地區喀什市的鄧某某在網上曬出了“電梯裡搶金項鍊”的謠言。 經調查,鄧某某編造謠言稱“被別人'昏迷針'搶劫,金銀首飾丟失”。 鄧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喀什市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他進行行政處罰。
網路空間是公共場所,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網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捏造或傳播未經核實的資訊,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路環境。 同時,歡迎廣大網友積極舉報網路謠言等違法犯罪線索和網路違法違規行為,共同構建清晰的網路家園。
*:新疆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