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質量發展的框架下,中國經濟的長期增長動力應轉向創新驅動,而不是不可持續的“土地經濟”和“土地金融”。 從長遠來看,高層管理人員的這種定位和調整無疑是有道理的。 然而,在短期內讓中國經濟擺脫對龐大房地產市場的依賴的過渡將是艱難和痛苦的。
正如安邦研究者此前所說,房地產市場是乙個浮動資產市場,如果能夠引入活水,提高水位,擱淺資產市場或將恢復其恢復移動能力的能力,成為正常交易的市場。
緩解房地產擱淺市場的活水? 大致包括以下四類:一是個人購房者的資金,即來自消費者方面的資金。 二是各類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投資,是投資方的自有資金。 其中,包括各類房地產企業上市獲得的股權融資。 三是房地產行業金融機構的債務融資(包括債市融資),即金融機構的“授信注入”,既包括個人抵押貸款,也包括對企業法人的貸款。 四是資金來源於各類投資,如境內外機構投資或併購投資。
為了獲得這些型別活水的流入,最重要的因素是信心和期望。 如果各參與者對中國房地產市場有信心,對未來有積極的預期,暫時的市場波動不會阻礙資金流入。
安邦的研究人員認為,首先需要乙個支點作為槓桿支撐點,以利用市場信心。 在當前形勢下,恐怕只有通過自身的資源控制,動員國有金融機構和國企為房地產市場提供金融支援,才能建立信心支點。
我們注意到,中國的**行業正試圖為房地產市場建立乙個“止跌”支點。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琦日前表示,“房地產產業鏈長而廣,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影響,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 他表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引導金融機構用好現有金融支援政策,繼續做好房地產金融服務,保持房地產信貸整體穩定,滿足合理融資需求,為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貢獻力量,充分發揮金融實力。
相關措施包括:(1)加快落實城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對於開發建設正常、抵押物充足、資產負債合理、還款有保障的專案,要積極滿足合理的融資需求; 對發展建設中遇到暫時性困難、資金能夠平衡的專案,不能盲目抽貸、加壓貸款、斷貸,而要通過延長現有貸款期限、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提供更多支援。 (2)允許銀行發放經營性房地產貸款,對於經營規範、發展前景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全國性銀行將在風險可控、經營可持續的基礎上,向這些房地產企業發放經營性房地產貸款。 (三)繼續做好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服務工作。 支援地方城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城鎮政策進一步優化首付比例、貸款利率等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引導督促銀行更好地服務於廣大人民群眾剛性化、完善性住房的融資需求。 (四)引導並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支援“平時應急”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設,要求盡快形成體力勞動。
在這一政策的指引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1月26日召開會議,部署建立城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迴圈。 會議要求,地級以上城市人民要切實發揮領導協調作用,迅速建立和執行這一重要機制,搭建政府與銀行的溝通平台。 會議提出,各地要以專案為物件,狠抓研究,提出能給予融資支撐的房地產專案清單,統籌本行政區域內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準確有效支援合理融資需求。
可以看出,金融監管部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開始部署和推動金融機構為房地產行業提供金融支援,這是建立市場信心支撐點、將“活水”引入房地產市場“池塘”的第一步。 在採取措施的同時,安邦智庫的研究人員認為,中國還有另外兩個問題需要注意。
首先,要平衡對房地產市場的金融支援和風險防範。 我們預計,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表宣告後,各地將採取行動,推出為房地產企業融資提供地方金融支援的企業和專案名單,國有商業銀行將成為主要執行者。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在房地產市場中如何分辨好壞? 這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商業銀行仔細辨別。
二是穩巨集觀經濟增長,在巨集觀層面恢復市場整體信心更為重要。 如前所述,提振信心和改善預期對緩解房地產市場緊張的信貸環境起著重要作用,這是除直接融資外引入活水的最重要措施之一。 簡單來說,如果在巨集觀層面恢復全社會的信心,就會提高特定行業和市場的信心,對整體信貸環境的改善起到作用。
歸根結底分析結論:在當前形勢下,有必要推動房地產市場在今年和明年內“觸底”“企穩”。 調動財政資源,用國家力量支援房地產市場,是建立信心支點的重要一步。 同時,要大力改善巨集觀經濟環境,通過巨集觀經濟復甦促進房地產市場信心的恢復,從而吸引更多的“活水”積極流入這個市場。 (*安邦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