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的業主管理模式:業主是專案的總規劃者、總組織者和總整合者,因此其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專案管理的整體框架。 根據業主的專案管理能力水平和專案的複雜程度,業主的管理模式可分為業主的自我管理模式和業主的委託管理模式。 【本質】業主的管理模式,即業主如何扮演專案管理的核心角色。
1)業主的自我管理模式。
業主自我管理模式是指業主主要依靠自身實力對專案進行管理,在專案規劃實施過程中,往往聘請投資諮詢公司和監理公司協助部分管理,但主要工作由業主自己完成。
優點:可以充分保證業主對專案的控制權,並能隨時採取措施,確保業主利益最大化;
缺點:組織架構大、專業力量不足、管理資源利用率低等缺點,不利於缺乏持續專案的業主積累管理經驗。
2)業主的委託管理模式。
1.專案管理服務 (PM) 模型。
在決策階段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分析和專案規劃; 階段招標**、設計管理、採購管理、專案監理、施工管理及除錯(竣工驗收)等服務的準備和實施; 管理和控制質量、安全、進度、成本、合同、資訊等,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我們不直接與所有參與方簽訂合同。
優點:避免了業主單位專案管理人員經驗不足的缺陷,有效避免了失誤和損失。 它可以提高業主提出的必要設計和施工變更的溝通效率和質量。
缺點:缺乏經驗的業主往往不容易明確專案管理公司的職責,也很難對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追究責任。
2.專案管理承包 (PMC) 模型。
管理、監督和指導原專案前期工作和專案實施; PMC合同包括管理服務和施工合同; 業主一般不與施工單位和材料裝置供應商簽訂合同。
優點:PMC單位統一協調管理專案的設計施工,減少矛盾; 有利於減少設計差異; 業主與PMC單位的合同關係簡單,組織協調更有利,可以提前開工建設,採用快速通道方式縮短工程工期。
缺點:業主難以控制施工; 業主無法直接控制專案成本,這是乙個很大的風險。
3.CM 模式。
CM模式又稱分期承包模式,可縮短專案從規劃、設計到竣工的週期,整個專案可提前投產,節省投資,降低投資風險,更早獲得收益。
4.設計管理 (DM) 模式。
5.全流程工程諮詢模式 根據《工程諮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17年第9號),全流程工程諮詢是指多種服務模式的結合,持續為專案的決策、實施和運營提供部分或整體的解決方案和管理服務。 《建設工程全流程工程諮詢標準》(T CECS 1030 2022)指出,建設工程全流程工程諮詢是指諮詢單位在建設工程的投資決策階段、工程建設階段、運維階段為客戶提供的綜合性、跨階段、綜合性工程諮詢服務,簡稱“全流程諮詢”。
5.全流程工程諮詢模式 根據《工程諮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17年第9號),全流程工程諮詢是指多種服務模式的結合,持續為專案的決策、實施和運營提供部分或整體的解決方案和管理服務。 《建設工程全流程工程諮詢標準》(T CECS 1030 2022)指出,建設工程全流程工程諮詢是指諮詢單位在建設工程的投資決策階段、工程建設階段、運維階段為客戶提供的綜合性、跨階段、綜合性工程諮詢服務,簡稱“全流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