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召開的甘孜州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甘孜州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2024年規劃落實情況的決議、關於甘孜州2023年預算和2024年預算執行情況的決議, 關於鄉村振興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草案)的決議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關於**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聽取審議了貴州省長馮發代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所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了國家人民一年來的工作,同意報告中提出的2024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和工作安排,決定通過報告。
會議認為,一年來,在國家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國人民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新時代治藏戰略和省委涉藏工作的部署。 全力以赴為經濟建設奮鬥,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全年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
會議指出,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一年。 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關於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州黨委決策部署; 統籌新型城鎮化和農村全面振興,統籌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努力譜寫甘孜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新篇章。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第一同志為核心的周圍,在國家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艱苦奮鬥,團結奮鬥,為加快建設團結富裕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新甘孜而努力奮鬥!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是關於2023年甘孜藏族自治州
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執行情況和 2024 年計畫的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提出的《甘孜藏族自治州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執行情況報告暨2024年規劃草案》,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經濟委員會關於審議結果的報告。 會議決定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2024年規劃草案實施情況報告》和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是關於2023年甘孜藏族自治州
預算執行和關於2024年預算的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提出的《甘孜藏族自治州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2024年預算草案》和2024年國家預算草案,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預算委員會審議結果報告府。會議決定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2024年預算草案》和2024年地級預算。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關於鄉村振興報告的第三次會議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關於鄉村振興工作的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了過去一年的鄉村振興工作,同意了2024年的工作安排,決定通過報告。
會議要求,國家鄉村振興工作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關於“三鄉”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農業和農村優先發展,學習和借鑑“千萬工程”經驗,全面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建設宜居宜居、宜居的美麗鄉村,為奮力譜寫甘孜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是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會議
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舒大春主任代表甘孜十三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了國家人大常委會一年來的工作,同意報告中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務,決定通過報告。
會議要求,國家人大常委會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關於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法治思想和總書記關於四川省的重要思想。堅持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積極踐行人民民主全過程,努力推動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人大譜寫甘孜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貢獻力量。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是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的。
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次人民代表大會聽取審議了徐家雄院長作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中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 並決定批准該報告。
會議要求,地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努力推動甘孜和平與法治水平更高,為奮力譜寫甘孜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是關於甘孜藏族自治州的。
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胡邦勇所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充分肯定了地市人民檢察院一年來的工作,同意報告中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決定通過報告。
會議要求,州人民檢察院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努力推動甘孜地區和平與法治水平不斷提高。 為奮力譜寫甘孜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廢止甘孜藏族自治州關於貫徹落實《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適應規定的決定(草案)。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
第三次會議第3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三次會議審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廢除《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草案)。
會議決定通過《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廢除調整《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草案)。 會後,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按照執行前程式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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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秘書處 編輯:嶽世瑞 校對:毛麗紅 二審:白馬 三審:肖肖 製片人: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