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留言諮詢:
1、為什麼消防工程師證不允許註冊?
2. 為什麼證書仍然無效?
3. 如果失敗了,我該怎麼辦?
別太擔心,小友今天就為大家解惑。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哪些情況不允許註冊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
第1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證書不予註冊的原因如下: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申請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3)申請人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申請註冊。
4) 未能達到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繼續教育要求。
(五)受到刑事處罰,自刑罰完成之日起至申請登記之日未滿刑罰或者刑期未滿5年的。
6)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受到警告以外的行政處罰或者1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起未執行一年,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未依法執行的。
7)在乙個評分週期內累計扣分達到20分,從達到20分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期間少於2年。
8)申請人的用人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的要求。
9) 目前在公務員職位或現役軍人職位上工作。
10)其他依法不允許登記的情形。
在了解了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准註冊的原因之後,我們再來看看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失效情況。
一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無效的原因如下:
1)用人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或依法終止的。
2)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的。
3)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註冊期限已過,註冊未更新。
5)70歲以上。
注意:身體狀況良好、完全勝任本職工作的註冊消防工程師,除原登記審批部門批准者外,應自行自願申請。
(六)其他導致一級消防工程師證登記失效的情形。
最後,證書註冊過期後的解決方案如下:
1、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後生效,初次註冊申請應自取得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一年內提交。 逾期申請初次註冊必須符合本條例的繼續教育要求。
2. 每張註冊證書有效期為3年。 三年後需要換證註冊,在每次註冊有效期內,各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應按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3、被登出或者拒絕登記的,再次符合登記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登記。
下面我們來看看一級消防工程師證續期登記的具體步驟。
第1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程式的續期:
1、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期限屆滿前3個月按照規定申請續期。
2、申請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續期,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註冊續期申請表。
註冊證和執業印章原件。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社會保險證明影印件或退休證明影印件。
用人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在執業期間的表現證明。
繼續教育資格證書。
同時,還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提交變更登記申請。
現在你對消防工程師證註冊失效的原因和解決方法有了一定的了解嗎? 如果你仍然不知道你所知道的,你可以留言尋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