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雇員去世後,能否像雇主雇員一樣領取養老金和喪葬津貼? 計算應享權利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2021年聯合制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 已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保養老保險費的職工,包括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彈性就業人員。 他們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統一養老金和喪葬費。
以靈活用工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實際上,在職員工繳納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屬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因此,只要滿足相應貢獻的條件即可。 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因疾病或意外死亡,都可以領取喪葬津貼和養老金。
喪葬費和養老金有什麼好處?
2021年《辦法》出台前,職工喪葬補助金和喪葬撫卹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相應政策落實。 因此,福利的形式和標準很複雜,有些地方的支付金額是固定的,有些地方是按退休人員或在職工人上一年平均月收入的倍數支付的。 《辦法》實施後,對投保職工遺屬待遇作出了特殊規定。
遺屬福利包括喪葬補助金和喪親撫卹金。
喪葬補助金按辦理退休當年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支付。 例如,如果四川省員工退休後死亡,喪葬補貼按四川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如果居民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3000元,則其喪葬補貼為6000元。 同樣,如果上一年上海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8000元,則喪葬補貼為16000元。
當然,需要注意的是,喪葬補貼是根據辦理退休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的,主要是指辦理退休地的地,而不是戶籍地。
如果戶籍在上海,但退休是在成都辦理的,那麼在計算他的喪葬補貼時,必須按照四川的標準辦理。
雇員死亡後的養老金部分,也是根據退休地居民一年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計算的。
養老金按照退休地居民9-24個月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支付,領取時間與職工繳費年數和領取養老金時間有關。
如果您已經支付了 15 年,您可以收到 9 個月。 對於繳費超過15年的人,養老金每增加一年將增加乙個月。 它可以累積長達 24 個月。
例如,如果他已經支付了20年,他的基本養老金是9個月,加上他再支付5年後的額外5個月,總共14個月。 如果繳費30年,則養老金總額為25個月,屆時,超過30年的繳款最多只能計算24個月。
同時,應該注意的是,如果養老金開始,養老金每減少一年乙個月。 但是,死後養恤金的最低標準是不少於9個月。 比如退休職工,工資30年,成都退休,因病去世一年後領取養老金,此時他的退休金是(24-1)個月,假設四川居民上一年去世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3500元,那麼死亡後的養老金標準是23個月, 養老金共計80500元。
總而言之,靈活就業的人。 雖然沒有單位,但只要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可以享受與單位職工死亡相同的社保遺屬待遇,領取喪葬補貼和養老金。 當然,也有必要指出,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情況不同,經濟發展較高的地方養老保險的福利肯定會高於經濟欠發達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