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稅畝與李奎的改革

Mondo 財經 更新 2024-02-01

第一次稅畝與李奎的改革

管仲發起的改革從近到遠,從東到西。 關仲死後半個世紀,西元前594年,呂玄公實行了“畝初稅”,這是中國土改程序的標誌之一。 同期或之後的許多諸侯國,總是要或多或少地借鑑先進諸侯國的改革措施,創新是正常的,但史料記載不是很清楚。

“井田系統”的中間部分稱為“公共田”,其餘八塊稱為“私田”,也稱為“共享田”。 公有土地由八個農戶集體耕種,收成全部歸“公”所有。 土地分給八戶農民,成年後給男人土地,老人、殘疾人、死者必須歸還給“男”。 土地的收穫用於養家餬口,公共土地的收入用於社會福利或公共管理費用。 農民只有在完成耕種公共土地的任務後才能安排他們的工作份額。 公共領域由基層領導引導和監督,長期扮演著“標準領域”或“實驗領域”的角色,是民間領域學習的典範。 在“井田制”的早期,種植業還處於起步階段,屬於當時的高新技術產業,普及種植業的各種知識是一項重要任務。

人們長期的集體生活或生產活動,已經進化出對集體活動的更大奉獻,這種奉獻是植根於基因的。 自黃帝以來,“景天制度”一直發展到東周初期,已有2024年的歷史。 這兩千年的農耕勞動,幾百代的進化機會,首先,讓我們的祖先越來越勤勞,這也根植於基因。 到了東周初期,我們的祖先已經處於更加勤勞的狀態。 其次,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溫帶農業生活中也提高了他們的智力。 隨著智力的提高,農業生產的難度大大降低,逐漸不再是高新技術產業,農業生產逐漸成為成年人容易學習的東西。

雖然長期的家庭生活可以逐漸提高男性的智力水平,雖然客觀上可以降低男性自私基因的優勢(由於“搭便車”的好處,自私基因在公共集體生活中具有明顯的優勢,可以迅速取代奉獻基因),但在自私基因上仍然沒有相對劣勢或略有優勢, 導致自私基因的逐漸發展。幾千年來,自私基因在人們中的普及率急劇上公升,人們的氣質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雖然成年男性更聰明、更勤奮、對家庭更有責任感、更愛孩子,但他們在家庭之外的責任感或奉獻精神正在減弱。 人類稟賦的這種變化,意味著曾經合適的社會制度不再合適,需要改變。 比如東周初期,成年男子逐漸學會了偷懶,在“井田系統”的公共田地裡不努力。 不過,在自己的私人領域工作卻是很有活力的,這種情況也逐漸引起了智者的思考。

生產資料的改進,如鐵器的增加和牛耕的出現,導致了勞動生產率的顯著提高,儘管在公共領域工作的效率明顯低於私人領域,但人們仍然能夠以更少的努力完成公共和私人領域。 越來越勤勞的人有閒暇時間,追求更多的農業豐收已成為一種趨勢。 一些特別勤勞的家庭通過開闢新的農田和在其他人的閒暇時間獲得更多的農產品來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 這讓其他家庭看到他們自然會效仿。 擅自開墾荒地已成為一種趨勢,讓每家每戶都有井田系統外的田地,人們的生活質量確實提高了。 勤勞程度的提高帶來的農業勞動力增加意味著更多的出汗,人均食鹽消費量逐漸增加,促進了鹽業的快速發展。

生產資料的提高和勤勞程度的提高,導致了人們富裕程度的提高,這也意味著可以提高剝削水平,即提高**的稅率。 **將擁有更大的財力,掌握更多的財富。 生產工具的改進和勤勞程度的提高,將促使人們減少基本食物的必要勞動時間**,客觀上每個人都能有更多的閒暇時間,客觀上每個人都能客觀地過上更幸福的生活。 但事實上,它往往不是這樣發展的,往往人們會利用閒暇時間進行更多的集體勞動,或者進行更多或更大或更長的戰爭,這實際上是戰國時期生產力逐漸到來的基礎,可以給人們更多的戰鬥時間。

為了避免人們在公共領域偷懶勞作,也為了增加最高收入,陸玄功實行了“畝初稅”。 即按土地面積徵稅,不分公有土地和私有土地,所有占用耕地的人都按耕地面積徵稅,稅率為產出的10%。 這意味著公共土地被分配給周圍的“土地份額”所有者,不再進行公共土地的集體勞動。 井田制外的耕地也納入稅收制度,耕地的地位可以與井田制相同。 這意味著耕種荒地合法化了,人民開墾的荒地得到了法律保護,耕種荒地的熱情明顯提高。 這也意味著勤奮的價值會不斷提高,人們會朝著更加勤奮的方向發展。

“畝初稅”與關忠的耕地改革沒有本質區別,完全是模仿關忠的改革創新。 區別只是兩者在時間上不同,自然界面臨的環境也不同。 關忠的改革促進了齊國經濟的實質性發展,各種技術創新或生產工具的改進明顯惠及了鄰近的魯國,魯國的經濟也得到了發展。 隨著人口的增加和農業生產能力的提高,私耕荒地現象大幅增加,這自然是畝初稅面臨的新情況。 井田制理論稅負是產出的九分之一,而初稅畝的稅負是產出的十分之一,看似稅負有所減輕,其實是因為已經有大量的私墾荒地也被納入了稅類, 總體來看,稅負加大了,收入也增加了。

魯朝初期的畝稅改革,順應時代潮流和民性,是發揚過去、開拓未來的重大改革,為華北平原中東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掃清了障礙。發達的經濟為它成為當時中國的文化中心提供了保障。 魯國初徵稅四十三年後,孔子誕生了,經濟文化發達的魯國為孔子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可以說,初稅與孔子學說的發展密切相關,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從孔子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感受到初稅畝的重要影響,也可以感受到關忠創新改革的重大歷史意義。

孔子逝世24年後(西元前551年,西元前479年),李逵(西元前455年,西元前395年)出生,師從孔子的傳承**曾神門,學了一手好手,趕上了三家的好機會。 面對更大的生存壓力,魏國選擇改法變強,並與李逵合作,成功實施了影響深遠的李逵改革。 這是關忠改革後到魯朝初期東西改革浪潮的一部分。

耕地制度的改革與關忠的耕地改革沒有太大區別,只是更明確地廢除了井田制度,鼓勵老百姓開墾土地,明確允許私自出賣土地。 換言之,逐步改革,更徹底地走向土地私有制。 我們已經知道了土地私有制的強大力量,其結果可想而知,魏國在戰國初期逐漸成為富人文化強國,取代齊魯國土,成為中華文明的領頭羊。

李逵的改革是一系列的改革,政治和軍事制度也進行了改革,選拔任用,停止了世襲貴族的政治特權,比如封建君主在封建國家沒有治理人民的權利,而只繳納了衣食、房租等稅。 實行法治,建立了完整的魏國法律,並制定了《律書》,對國家法令、職能、晉公升、獎懲、軍功獎等作了完整的規定。 建立“軍卒”制度,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並根據不同士兵的戰鬥特點進行重新安排,從而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優勢。 這些改革促成了魏國在當時崛起為乙個大國。

比李逵年輕的吳起(西元前440年,西元前381年)也師從孔子的傳世曾申,在楚國進行了一些類似的改革,成為當時改革浪潮的潮流。 我們說孔子是偉大的教育家,似乎是有道理的,孔子的**或再傳**確實是廣泛普及知識,滋養了中華民族文化的發展,加速了當時社會的大變革。

大約在李逵去世的同一年,與魏國相鄰的魏國商英(約西元前395年,西元前338年)誕生了,豪強的魏國的社會制度自然為商朝所熟悉,這種先進的社會制度被引入落後的秦國,進行了激進的、更功利的“商鞅改革”。 從那時起,管仲發起的改革從東到西,從北到南,已經蔓延到整個中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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