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段時間裡,我一直在談論“什麼是好律師”。 我的目的是告訴我們的客戶:當你遇到困難,當你自己無法解決,需要聘請律師時,一定要睜開眼睛,撥開迷霧,找到最適合你的律師! 在今天的節目中,我想告訴大家:乙個好律師,他為權利而活,敢為權利而死,不怕踏入地獄之門。 義大利著名詩人但丁曾經說過:“這是地獄之門。 你必須經歷所有的猶豫! “他告訴我們,只有勇敢的人,無所畏懼的人,坦率無辜的人,才敢踏入地獄之門。 很多時候,堅持正義的律師,他們正站在地獄的門口! 很多人不知道,做律師其實是乙個非常危險的職業。 有時,如果勝訴,對方可能會懷恨在心,傷害律師。 如果敗訴,也會引起當事人的怨恨和傷害!
北京國子律師事務所律師攝)。
律師圈流傳著一句很悲心的一句話,就是打贏了官司,對方就被殺了,如果敗訴了,就被自己的委託人殺了! 因此,律師往往走在刀尖上,乙隻腳在人間和地獄之間。 不僅適用於刑事案件,也適用於民商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我給你們講兩個案例,也是兩個悲傷和令人憤怒的故事。 湖北有一位薛姓律師,年僅30歲,剛買了婚房,正準備結婚,卻被對方的委託人雷某槍殺! **之所以槍殺這位律師,是因為他的委託人打贏了官司,導致以雷某為對方名義的存款被扣押凍結,總額近103萬。 法院採取措施限制雷某高消費,其名下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定義務而被迫強制執行,直接導致了雷某陷入困境。 再加上名下房產被拍賣,雷某不滿,於是酗酒後,持槍將這位年輕律師當街槍殺。 在此之前不久,遼寧省撫順市也發生了一起持刀傷案。 一名女律師被她的委託人用刀刺傷,在復甦後死亡。 這個案子更是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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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律師的案件中,案件標的只有5000元,**費用也只有幾百元! 正因為法院乙個月後沒有作出判決,當事人金對律師大發雷霆,持刀打死了律師。 我們可以想象律師是走在刀尖上? 律師是為權利而生的,所以他選擇了律師這個職業,他的職業特點是即使面對當事人的危險,也要勇敢地站在法庭上。 因為他知道,自己不僅要為權利而活,更要敢於為權利而死。 即使您知道自己面臨風險,您也會盡最大努力為客戶的利益而戰。 他們不怕踏入地獄,因為他們坦率而開放。 就像我剛才提到的遼寧撫順案一樣,我們知道法院的案件量很大,這是大家都明白的。 庭審後乙個月不判決,也是很正常的。 由於法院進展緩慢,客戶殺死了他的律師,這難道不是乙個普遍的憤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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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律師這個職業自然是站在矛盾的第一線,每天都在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 結果,每一天也都處於危險之中。 你要知道,你已經解決了委託你,為你一方爭取利益的一方的矛盾,也就是你讓對方吃了苦頭。 這個時候,對方自然會懷恨在心。 但是,乙個好的、優秀的律師,既然接受委託,就應該“受人委託,忠於人民”。 無論前方是雷區還是深淵,他都要挺身而出。 雖然不能說每次上法庭,你都踩到了地獄的大門。 但其危險性也直接考驗著律師的正義責任! 所以,乙個好的律師不怕生死,敢於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我是北京國子律師事務所首席法律顧問曹寶銀,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需要諮詢,請給我留言,我在這裡等您。 (本文根據北京國子律師事務所首席法律顧問曹寶銀《好律師叢書》**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