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金融造假要嚴懲,造假者要付出代價
2024年已經到來,新的一年,相信大家都有新的抱負,對於大多數股東來說,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2024年的**能如虹一樣,一路向上。
畢竟這幾年**在3000點左右徘徊太久了,我們猶豫了太久,大家都想有乙個好的**來撥開迷霧。
2024 年**可能**嗎? 我們永遠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但我認為,如果我們能做更多的事情來打擊一些非法上市,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從基本面看,中國經濟繼續快速復甦,發展前景依然廣闊,這是支撐中國最堅實的基礎。
按照中國經濟的規模和增速來看,**應該能夠長期保持增長,但為什麼近年來**與經濟增長背道而馳,在GDP強勁增長的背景下,**卻沒有動靜?
原因相當複雜,但我個人認為,主要原因之一是對上市公司違規的處罰力度不夠大。
縱觀2023年全球資本市場的表現,我們發現包括美國和印度在內的許多國家都表現良好,多票指數漲幅超過40%。 事實上,在全球利率上公升的背景下,這些**能夠在2023年上半年表現成這樣,有些令人驚訝。
然而,如果你分析這些持續的資本市場,你會發現它們的**其實不是偶然的,就像印度**實現了連續八年的增長,而新印度**在過去八年裡增長了200%左右。 我認為這主要與他們**的嚴格法律有關。
在印度**,他們嚴厲打擊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方面是對投資者的嚴格保護,機構交易者使用T+3交易系統,而個人投資者則使用T+0交易系統。
一方面,在金融欺詐方面,印度的處罰力度非常大,不僅欺詐公司將面臨數倍到數十倍的欺詐罰款,而且涉嫌欺詐的員工還可能隨時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印度 2013 年《公司法》(CA 2013) 的規定,金融欺詐可處以至少 6 個月、最高 10 年的監禁,對於涉及公眾的欺詐,可處以至少 3 年的監禁,而公司欺詐被視為刑事責任,是不可懲罰的罪行。
在如此嚴厲的罰款和處罰之後,上市公司很可能會因為欺詐而被退市,而退市也不是股東的拍拍背,回購不是上市公司,而是經過談判,很多公司會因為退市回購而破產。
正是因為法律嚴謹,印度企業不敢隨便造假,不符合條件隨時可能被開除,這保證了印度的健康發展,並持續保持了八年的增長。
另一方面,在中國的**市場,近年來,存在財務欺詐行為的公司不少,一些企業在上市前就捏造了收入和利潤,欺詐行為被誇大了。
例如,澤達艾森於2020年6月入駐科創板,2016年至2021年期間,編造重大虛假事實,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65億元,虛利296億元。 在這六年中,虛增利潤佔當年利潤的比例如下: 97% 和 5623%。
由於這些金融詐騙行為,監管部門對澤達益生發出警告,並處以8600萬元罰款。 最終,澤達益盛被上海**交易所關閉並退市,成為首隻從科技交易所退市的股票。
雖然公司被撤下**交易所,但相關負責人只是被罰款,沒有受到刑事處罰,這不可避免地讓人憤慨不已。
這種欺詐實際上是一種財務欺詐,給許多股東造成了重大損失。 如果這種欺詐性上市不會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那麼就不能鼓勵準備進行欺詐的公司。
如果說造假只是象徵性的罰款,那麼這些上市公司通過造假,推高股價,賺的錢遠不止那筆罰款,這種低投資、高回報的做法很難讓人不為所動。
就算這些上市公司退市了,在繁榮時期賺到的錢,也足夠他們過上幾輩子的風度,就算公司破產,正常的生活也不會受到影響,難怪有人說他們無動於衷,偽劣。
如果這種做法不受限制,我想未來還會有很多上市公司"困惑"因為很多上市公司不是為了公司的發展壯大而籌集資金,而只是為了賺錢。
如果能夠加大打擊力度,一旦發生,不僅要被處以重罰,上市公司還要賠償股東的損失,更重要的是,造假者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金融詐騙上市行為參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金融詐騙金額比較大,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這樣這些造假者就算在**上賺錢,也沒有時間和生命可以享受,這樣他們就可以氣餒,杜絕金融詐騙的蔓延。
一旦金融欺詐減少,大家老老實實回歸經營的本質,融資賺錢真的是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所以保持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對上市公司和股東來說都是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