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網在公眾號上發文,如果買不到回程票就不能按照去上班,是否算是曠工,這在網路上引發了熱議,不少專家也紛紛出來評論。 與此同時,網路上也出現了幾個熱點,三亞出島的機票漲到2萬,高速公路堵車,春節期間回程火車票搶不到。 在這個緊要關頭,也有員工請病假。
如果員工在假期後沒有及時返回工作崗位,作為雇主,該怎麼辦?
1、員工未及時返崗請假
1.以買不到票為由請事假。
2. 以路上堵車為由請假。
從案例分析來看,法院很難支援這兩個理由。 除非真的要去深圳、北京、上海,否則真的很難搶到火車票。 如果路上堵車,為什麼不提前請假,不准請假的問題不算太大。 如果用人單位從人性化的角度是寬容的,也可以考慮優先安排年假。 如果是路上堵車,不准請假問題不大,但這個時候不能回班和曠工是有一定區別的,有解除的風險。
用人單位應仔細審查請假理由是否成立,然後結合管理層和員工的能力和個人表現綜合考慮。
3.員工請病假。
我真的遇到了。 病假不能被拒絕,但員工應提供病假證明,以證明確實因病而有必要,而不是令人驚訝的“巧合”。 如果雇主經核實發現病假是虛假的,可以作為嚴重違規行為處理。
4、員工應休年假。
雇主會根據雇員的管理和個人表現來考慮是否允許。 如果雇員無正當理由未能及時返回工作崗位,雇主不得允許他缺勤。
5.不可抗力休假。
它應該得到批准。 和去年的雪災一樣,員工確實因為天氣原因不能上班,員工請假也是可以理解的。 嚴格來說,因為不可抗力不能歸咎於員工,跟疫情管控類似,他們不能上班,不僅不能當工,也不能當事假,工資也是不停歇的。
二是沒有工作,沒有及時回崗,沒有請假
此時缺席可能有多種情況。
員工可能只是離職並想找另乙份工作,但不負責任,也沒有辦理辭職手續。
員工可能會發生事故,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傷。
員工可能想休大頭假。
員工可能有其他想法。
建議傳送復工通知,俗稱三EMS。
復工通知的主要內容有:
要求返回工作崗位。 如果你不回去工作,你必須解釋原因。
相應的法律後果。
有人問,如果返崗後沒有及時回覆,能不能解除?
不要著急,寄三封信左右。 例如,如果員工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沒有時間請假,如果你送他回去工作,他不回來,你會被當作曠工解雇,這是非法解雇。
有人問,如果他回來上班後怎麼辦?
回來的時候,要說明你沒有及時回崗的那段時間裡做了什麼,有沒有正當理由。 如果有正當理由,例如受傷,例如天氣,則返回工作崗位。 無正當理由復工的,不能改過自來的規章違紀行為,公司仍可按嚴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