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烏神琦蒙達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蒙大礦業)銀行賬戶資金因探礦權轉讓合同糾紛轉移超過20億元。
2月23日,元興能源(SZ000683,股價5.)。88元,市場價21992億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仲裁通知書(202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京字第016053號(2024)關於增資擴股協議案號。DC20240377由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郵寄。
根據仲裁通知,中煤能源(SH601898,股價13。13元,市場價174086億元)因增資擴股協議爭議被仲裁。中煤能源認為,此事涉及2331億元將由遠興能源與上海證大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上海證大投資發展***,以下簡稱上海正大)承擔。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遠興能源股份公司陷入轉讓合同糾紛補超22億價差》),2008年12月25日,武神齊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神旗國資)依法將納林河2號井田的探礦權轉讓給蒙達礦業。 2013年,審計署認為該轉讓違反相關規定,要求重新評估轉讓,並按差價支付轉讓價款。 2016年,武神旗國資委委託鑑定機構對納林河2號井田探礦權進行精細勘查許可證評審,價值2345億元,探礦權轉讓價2462億元,扣除已支付的金額,蒙大礦業應支付差額2224億美元。
2023年11月10日,蒙達礦業銀行賬戶資金轉賬111億元,其中1000萬元用於低價轉讓探礦權的差額92億美元,以及訴訟費用、執行費和利息。 轉讓執行後,蒙達礦業已執行以約22的低價差轉讓探礦權23億元,差額已執行。
但是,關於誰應該承擔這筆錢和相關費用存在爭議。
2009年12月10日,遠興能源、上海證大、中煤能源簽署《股權轉讓增資擴股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約定遠興能源將其持有的蒙達礦業51%股權轉讓給中煤能源。 股權轉讓後,中煤能源增資,增資後最終持有蒙大礦業51%的股權。
據中煤能源稱,本案發生爭議的原因是,2009年6月30日後,蒙達礦業應向**資源管理部門或其投資法人支付的各項採礦權(包括探礦權和採礦權)的價款,由原股東遠興能源、上海證大承擔應支付的各項採礦權(包括探礦權、採礦權)的全部價款2009年6月30日後由蒙達礦業,未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不過,2023年11月27日,遠興能源公告稱:“公司目前正處於與蒙達礦業等股東的溝通談判階段,尚未達成協議。 ”
根據遠興能源的說法,可能會有以下結果: 1蒙達礦業承擔探礦權轉讓價款差額,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承擔18賠償責任9億元; 3.賠償上述 1 至 2 之間的金額。
中煤能源辯稱,該協議是“各方一致同意”,因此,蒙達礦業實際承擔和執行的探礦權價格和其他費用的差額,加上各種滯納金和違約金,共計2331億元應由遠興能源和上海禪代承擔,因此提起了仲裁。
元興能源在公告中表示:“由於本次仲裁目前處於受理階段,尚未裁決,對公司當前或未來利潤的影響仍不確定。 2023 年,該公司的估計負債為 964億元。 ”
全國新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