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末年,也就是20世紀初,軍銜制度首次傳入中國。 1894年(光緒二十年),清朝採用西歐各國軍隊的訓練方法,見證了日軍在第一次中日戰爭中的勝利,於是決定效仿這些國家的軍事模式來組織和訓練新的軍隊。
清軍新紀元的開端:1901-1905年的演變 1903年,清朝任命袁世凱為直隸都督、北洋大臣,負責新軍的組建和訓練,清朝設立了軍事訓練辦公室。
翌年,軍訓部、軍部聯名朝廷,採用仿效八旗命令和各營規章制度的方法,確立了新軍的軍銜等級制度,使軍官分為3級、9級。
1905年,經過訓練部和軍事部,清朝頒布了《陸軍軍官軍銜和補充軍官制度簡約》,標誌著清軍正式進入了採用軍官軍銜制的新時代。
在此期間,清朝決定軍官為營長,軍事助理為專業服務軍官,實行新的軍銜制度。
軍官等級分為三級九級,上級軍官分為三級,第一級是正統(從一級開始),二級是副都同(從二級開始),一級是協都通(從二級開始); 中級軍官也分為三級,第一級是主參謀長(第三級),第二級是副參謀長(從第三級開始),第一級是助理參謀長(第四級); 下級軍官也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級是正規軍校(正五級),二級是副軍校(正六級),第一級是聯合軍校(正七級)。
軍助理的職級設定為2級6級,其中中級軍助的第一級稱為同領導,第二級稱為同副領導,第一級稱為同協會的領導; 第一級下級軍士叫同正軍校,第二級叫同正軍校,第一級叫同燙軍校。
為了區分副官的頭銜和軍官的頭銜,在副官的頭銜前加上了“相同”一詞。
清朝元年(1909年),參政府認為《軍官軍銜簡則和補充軍官制度》尚需完善,於是向朝廷提出,頒布了《陸軍軍官補充暫行條例》。
在該憲章中,在高階軍官一級之上增加了上將軍銜和上將軍銜(均為一級),高階軍事助理二級在中級軍官一級、副京鏡(鄭二品)二級和謝度景一級(從二級開始)之上增加了二級。
在下級軍官**的軍銜上增加乙個軍官軍銜(鄭8軍銜),在下級軍官**的軍銜下增加乙個軍官軍銜(鄭8軍銜)。 此外,在增派軍官之下,還有3個軍士軍銜,如中士軍銜(從第8級開始)、中士軍銜(從第9級起)、下士軍銜(從第9級起)。
宣通三年(1911年),清朝正式設立了正規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級軍銜。
清軍的軍銜制度已經完善,包括從將軍到二等共有6個軍銜和18個等級,形成了完整的軍官、軍士、士兵制度,現在,這個制度已經與世界通用的軍銜制度接軌,改寫了清朝的軍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