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2日,乙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工人們在瀋陽東陵果園修剪果樹。 突然,乙個小的、凸起的土堆引起了工人們的注意。 劉曉波忍不住大聲喊道:“誰修了這裡的墳墓? 眾人圍攏過來,憤怒地議論著。 然而,當工人們發現乙個女人的辮子在土堆底部露出時,恐懼的氣氛瀰漫開來。 有人驚恐地說:“這怎麼可能是墳墓? 一定是有人被殺了! ”
果園工人的喋喋不休引起了整個果園的騷動。 果園負責人立即派人保護現場,同時撥打**向公安機關報案。
當警車到達時,已經是將近下午6點10分了。 包括徐公偉在內的幾名瀋陽市公安局的法醫和調查人員趕到現場。
在燈光下,法醫科學家開始勘察現場。 他們發現了乙個長約5公尺的拖曳痕跡,以及兩個人久坐不動的凹痕。 此外,還發現了乙個裝有紙巾和一些抹布的書包,以及乙個汽水瓶和乙個紅酒杯。
徐公偉拿起玻璃酒杯,仔細嗅了嗅,頓時聞到了一股苦澀的杏仁味。 他立即得出結論:“這是***是一種劇毒物質,只有015 比 025克可能是致命的。
在偵探和果園工人的努力下,他們撕開了土堆,在乙個深坑裡發現了一具女人的屍體。 這具女屍明顯懷孕了,腹部有乙個高高的隆起。
隨後,法醫將女性屍體運回屍檢室,徐功偉主持屍檢,進行了通宵屍檢。
許公偉仔細觀察著女屍的樣子,嗅了嗅她的嘴,也注意到了苦杏仁的刺鼻氣味。 女屍顯然死於窒息,面板呈紫黑色,指甲發紺,......流血斑點散布在她的臉上、脖子上和胸部所有這些現象都與氰化物中毒的特徵完全一致。
許公偉拿著手術刀,從女屍的腹部取出了乙個足月的男嬰,可憐的生命還沒來世就死在了母親的子宮裡。 顯然,這是乙個被別人**的情況。
那麼,是誰殘忍地奪走了母子倆的生命呢?
徐公偉推斷:“從死者的外貌來看,她看起來很成熟,但她的年齡應該不超過十**歲。 他繼續說:“我認為她很可能是未婚先孕。 ”
法醫和調查人員討論案件並繼續屍檢是例行公事。
從現場發現的書包、破布和衛生紙來看,看起來像是墮胎。 記錄在案的法醫說:“這很可能是犯罪分子對她的詭計。 ”
沒錯,這顯然是熟人犯下的案件。 另一位參與屍檢的法醫點頭表示同意。
沒有人對他們的分析和判斷提出異議。 這種因私事導致的懷孕,最終導致**冷抹母子生命的情況並不少見。
徐公偉熟練地用手術刀取出女屍的胃,檢查胃裡的東西。 根據食物中消化的碎片的程度,他確定死者在進食後不到乙個小時就被殺死了。 在女屍的胃中發現了各種菜餚的殘留物,如韭菜、雞蛋、木耳、海帶、豬肉等。
至少吃了四道菜。 徐功偉總結道。
徐公偉在研究人類食物的消化殘渣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退休後,他和另外三位同事在公安部的資助下,專門從事食物消化殘渣的研究,並取得了重要成果。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食物消化殘渣在刑偵中的重要性,我舉兩個徐公偉參與的案例:
1978年夏天,瀋陽市新民縣糧局發生一起大規模盜竊案,數十萬斤糧票被盜。 在對現場的調查中,調查人員發現了一堆人類糞便。 經過分析,確定是小偷留下的。 於是,他們取了凳子的樣本,送到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科進行檢驗。 法醫徐公偉負責這項任務。 經檢查發現,糞便中含有高粱公尺、芹菜、豬頭肉、紅薯皮等成分......
紅薯皮? 許公偉心想:“現在已經七月了,紅薯還沒收,更別說上市了。 那麼,誰可以吃紅薯呢? 他的理由是,生活在農村地區或城鄉地區的人犯罪的可能性較小。 徐功偉的分析有助於縮小調查範圍。 根據這條線索,不久後,調查人員在城鄉地區抓獲了小偷,並繳獲了兩大袋食品券。
1979年的一天,在瀋陽市玉虹區稻田渠的麻袋裡發現了一具女屍。 通過徐公偉的鑑定,死者是一名年輕女孩,死因是窒息後窒息。 在解剖過程中,在大腸和直腸的食物殘渣中發現了義大利面、芹菜、黃瓜籽等。 根據刑偵人員的調查和走訪,發現了死者的身份,並發現她的一位“教父”已成為重要嫌疑人。 在搜查他的住所時,發現了一條用來擦糞便的舊褲子。
徐公偉對糞便進行檢查,確認其中的血液與死者的血型一致,糞便中殘留的食物物質與死者直腸內的殘留物完全一致。 基於這一發現,他得出結論,死者的“教父”是**。 此案最終得以解決。
根據這兩起案件的經驗可以看出,在刑事偵查中,對屍體現場遺留的糞便或胃腸道中的食物殘渣進行檢查分析,可以確定犯罪分子或被害人的生活條件和飲食習慣,甚至反映出他們所居住地區的風俗習慣和民族特徵, 為破案提供重要線索,也可作為有效的物證。
這時,徐公偉在詳細檢查了食物殘渣後推測:“這些菜的吃法不像在家裡吃,而更像是在飯店吃飯。 ”
這種分析非常重要。 果園附近有幾家餐館,可以滿足遊客和行人的需求。 結合現場發現的凹痕,以及死者在飯後不到乙個小時就被殺害的事實,死者很有可能在東陵附近的一家餐館吃了最後一頓飯。
調查人員趕到這些餐館進行調查。 果不其然,在東陵公墓前的一家酒館裡,他們發現了和女屍肚子裡的食物殘渣一樣的菜餚。 餐廳工作人員回憶說,前一天下午,一名留著兩條辮子的懷孕年輕女子和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來到餐廳,點了乙份四道菜的公尺飯。 但是,工作人員無法提供有關該男子特徵的更多資訊。
1983年5月3日晚7時,李漢普被“5.2雙屍案”專案組拘留。
經過三個小時的審訊,最終,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李漢普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死者名叫張曉花,18歲,未婚,李漢普的***李漢普的妻子李小平在瀋陽市一家醫院工作。 1982年5月,17歲的張曉花從老家來到瀋陽,讓姐姐和姐夫幫忙安排工作,於是就住在李漢普家裡。 因為李小平經常上夜班,所以張小花和李漢普經常乙個人在家,最後在**下,在姐姐家住了兩個月的張小花和李漢普發生了關係。 然而,讓李寒璞沒想到的是,兩個月後,張小花懷孕了。
為了掩蓋事實,李漢普租了一間小房子,讓張小花乙個人住,還對妻子撒謊,說要送張小花去學習,為以後的工作安排做準備。 李小萍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深信姐姐會讀書。
李漢普多次勸說張小花墮胎,但每次都堅決拒絕。 最後,李寒普擔心自己的醜惡會暴露,於是萌生了殺人的念頭。 他從花園管理人員那裡偷走了一些用於修復船的***,並將其放在保險箱中。 1982年5月1日下午,他以給張小花**為藉口,引誘她來到東陵,然後在餐館吃完飯後強迫她喝***
就這樣,雙屍案終於在東陵果園有了答案。 謀殺** 李漢普最終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被押送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