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凌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南京市雨花台區“2.23”火災事故。 公告顯示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44人住院**,其中1人情況危急,1人情況嚴重。 經初步分析,起火原因是電動自行車停放在6棟建築物地面的架空地板上。
又是電動自行車! 悲劇令人痛心,其原因更發人深省。近年來,電動汽車經常引發火災事故。 資料顯示,全國每年約有2000起電動車火災,其中90%發生在走廊、過道、樓梯間等地方,80%的火災是由充電引起的,一半以上發生在夜間充電時。
但一方面是血腥的悲劇,另一方面是僥倖的心態。 很多人都喜歡電動自行車,但安全意識薄弱,屢次禁止購買雜車、改裝電池、飛線充電、隨意上樓爬梯。 總是想著“以前什麼都沒發生過”,想著“我不會那麼倒霉”,我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家人和鄰居置於危險之中。
海恩定律告訴我們,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一定有29起小事故,300起未遂事故,1000起隱患事故。 以屢次發生的電動自行車事故為例,經常發現其中大多數都是亂停放、充電不當,甚至在一些事故現場,隱約都能看到風險提示。 看似只是“停得更近”,不只是“拉線充電”,一直“沒有危險”,但實際上,它背後的風險正在悄然積累。 電動自行車爆燃被稱為“殺100秒”,短路後30秒發生明火,燃燒產生的有毒氣體足以在100秒內使人窒息而死,4分鐘後最高瞬時溫度達到1200攝氏度。 一旦**,至少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最壞的情況是付出生命的代價。
安全事故是“萬無一失”的,我們必須牢記“萬無一失”。 鮮血的教訓擺在我們面前,大家一定要摒棄僥倖心理,杜絕斷飛線充電,千萬不要推車進屋,嚴格遵守基本規矩。 同時,有關部門要加大力度加強日常檢查和懲戒,特別是那些不聽反覆勸、不肯改弦易轍的。
我國《消防法》對相關事項有明確規定,如果不落實,可能面臨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說白了,督促電動自行車有序停放、安全充電,絕不是“誰相處不來”、“認死”的小事,而是關係到大家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
大火無情,警鐘敲響。 不要讓悲劇重演,每個人都要擰緊心中的琴弦。 從現在做起,從側面做起,嚴守安全防線,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生命負責,也是基本的社會公德。
**:北京**客戶記者 評論員 田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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