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冷,監管打法不停。
與往年相比,2024年證券行業首例“飛單”處罰來得更早:2月2日,時任中泰**湖南分公司負責人楊文明被湖南證券監督管理局帶走,發出警告信。
事實上,在湖南證監局的監管函中,“直接推薦非中泰發行或分銷的私募產品”只是其中之一,“提供與私募股權託管業務相衝突的投資建議”和“向他人提供公司託管產品未披露的資訊”,本質上也是極為惡劣的。 相對來說,微信群管理、手機資訊備案、固定資產管理規範等問題就有點微不足道了。
在全面監管的背景下,證券公司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環境也極為侷促。 需要承認的是,一些正常的問題往往被無限放大,甚至上公升到比黨更叛國的程度。 比如,乙個專案退出背後的真正原因各不相同,不能說與實踐水平、實踐能力無關,但不能簡單地等同起來,更不能等同於職業道德。 在這個問題上,財聯社曾經有過一篇報道,相當公正客觀。
俗話說,當局難判,後人容易判。 批評者總是會有一種先入為主的偏見,攻擊一點,而不是其他一點,一概而論是不可避免的。
券商作為資本市場的守門人,必須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但不能承受自己無法承受的重擔。 職場上有乙個彼得原則,一旦人被提拔到乙個不能發揮才能的崗位,他們就會成為乙個什麼都不做的人。 因此,有必要知道他們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因此,我乾脆把證券公司的問題分為兩類,一類是能力水平問題,另一類是合規誠信問題。 這兩者都是券商應該做的,對前者要有寬容的態度,對後者不能手軟。
*在《平安批》中,有這樣一句話:“我們這些做范批的人可以無所事事,但不能沒有品格”(範批是華僑通過民間渠道、金融和郵政機構寄回家鄉的匯款和家書)。 這裡的品格其實就是守信,也是證券業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對中泰**湖南分公司和當時的負責人的處罰,是信任、遵紀守法、誠信的問題,也是底線問題。 但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楊文明還是上市了。
想說什麼就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