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包方工頭鄧一寶通報稱,2011年、2012年,他依附於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建設公司”)作為實際施工商,建造業主廣西赤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赤城公司”)的百色城東客運中心和天陽縣汽車客運中心專案。然而,雖然這兩個專案已經完工了10年,但相關款項仍未結清。
天陽客運中心、城東客運中心的現狀
鄧一寶說,在施工過程中,赤城公司向第一建設公司支付進度款後,第一建設公司及其子公司第六分公司沒有按照加盟協議的約定及時撥付款項給他,導致他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和材料費, 這導致了一系列問題。這些年來,他從各種來源借錢來解決這些問題,他的經濟狀況非常困難。
第一建設公司第六分公司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截圖
據悉,2019年和2022年,曾參與天陽縣汽車客運中心和城東客運中心建設的兩名農民工黃某金、王某生分別通過法律途徑向鄧億寶追討勞務費。 一位接受**採訪的農民工說:“在城東客運中心專案中,有近百名工人參與了建設。 不幸的是,鄧一寶還沒有與負責主站房網架和屋頂網架工程建設的張瑩(女)定居,她幾年前就去世了。 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還沒有收到完成工程的錢,所以我們只能起訴法院,要求鄧一寶支付我們的勞務費。 雖然專案還沒有結算,鄧一寶也沒有收到貨款,但他已經盡力籌集資金,將部分工資預支給大家。 ”
樓板、網架、鋁板的明細貨款,由張瑩簽字“情況屬實”。
業內人士指出,竣工驗收是專案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專案已經竣工驗收,那麼按照合同約定,應及時結算相關貨款。 10年未結算,不僅違約,而且不履行實際建設者的責任。 這一事件不僅關係到乙個企業的商業信譽,也給許多實際的建築工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和損失。 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公司在專案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根據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桂十民初第219號民事裁定書2022年11月15日,原告鄧一寶與被告廣西建工第一建設工程集團***廣西建工第一建設工程集團***第六分公司、廣西馳誠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案件於6月21日立案, 2021年。
民事裁決的螢幕截圖。
我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追回相關款項,但法院裁定以我無力支付律師費為由撤訴。 面對**的採訪,鄧一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