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10年政策實施以來,廣大垂釣愛好者一直對乙個核心問題感到困惑:禁漁之後,休閒垂釣這項兼具娛樂性和競技性的運動是否也需要被禁止? 你還能在長江悠閒地釣魚嗎? 2021年3月29日,農業農村部在新聞發布會上給出了明確的回應。 農業和農村部門對休閒捕魚的性質進行了深入解釋:它消耗的漁業資源很少。 因此,該禁令主要針對生產性捕魚,不包括捕魚作為禁令。 簡而言之,禁漁令並不禁止捕魚,休閒捕魚也不會對魚類種群造成重大傷害。 這一說法無疑為許多釣魚愛好者辯護,並澄清了他們對禁漁政策的困惑。 休閒捕魚並不像許多人擔心的那樣具有破壞性,而是如何對其進行適當的管理和監管。
但是,應該明確的是,禁漁並不意味著可以無序地進行捕魚活動。 農業農村部門提出了長江漁業管理五項原則,為釣魚愛好者指明了方向。 這五項原則不僅確保了漁業活動的有序進行,而且反映了對漁業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重視。 這種平衡不僅滿足了釣魚愛好者的需求,也保證了長江漁業資源的健康和穩定。 1.明確釣魚範圍。 綜合考慮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公共休閒捕魚需求,劃定允許捕魚區域和禁止捕魚區域。 在保護區內,應嚴格控制捕魚活動。 例如,在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以及鄱陽湖、洞庭湖等大江湖泊,要嚴格控制捕魚活動(注意是控制,不是禁止)。 在其他水域,要科學劃定禁漁區和禁漁區。
2.規範釣具和捕魚方法。 在長江釣魚並不是所有的工具和方法都可以用到的。 不允許使用錨釣竿、視覺錨鉤、線鉤、**鉤等釣具; 也不允許使用多根魚竿和魚鉤,以及在木筏和船上釣魚,垂釣者應了解這些規定。
3.規範誘餌的種類。 禁止對魚蝦等活水生生物使用有毒餌料、巢料和餌料。 例如,在某些地方非常流行的“泥鰍”捕魚就被禁止了!
4. 漁獲物不能買賣。 對此,許多垂釣者認為,在吃之前賣掉他們釣到的魚並沒有錯。 但是,如果發布此條,將違背將釣魚回歸休閒娛樂的初衷,並會打著垂釣者的旗號,引發許多違反規定的生產性捕魚活動。 禁止出售漁獲物,對生產性捕魚說不! 這是此次官方公告的重要事項。 因此,捕獲的魚可以放生,但不能買賣。
5.明確釣魚時間。 要根據當地水況和魚類狀況規定捕撈時間,以有效避免魚類繁殖和洄游活動。
以上五大原則猶如一盞明燈,照亮了垂釣者的前進方向,同時也為那些在灰色地帶徘徊的“偽垂釣者”敲響了警鐘。 如果他們繼續從事破壞性的捕魚活動,一旦被發現,他們將面臨嚴厲的懲罰。 自2021年12月1日起,長江流域捕魚規定再次發生重大變化!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漁具名錄》正式生效,對於垂釣愛好者來說,禁止使用的釣具有四種,分別是:固定延繩釣真餌單鉤釣具、漂流延繩釣真餌單鉤釣具、模擬餌雙鉤釣具(鉤數7個以上), 和真正的誘餌雙鉤釣具(鉤數為7個或更多)。
從字面上看,後兩種釣具明確規定鉤子數量不能超過7個(含7個),超過這個數字就算是非法捕魚。 為了保護長江魚類資源,各地都制定了詳細的捕撈規則,規範捕撈行為。 說到釣具,各地的規定各不相同。 例如,重慶允許使用兩個魚鉤捕魚,以保護流行的民間“泰魚”方法。 在許多其他城市,只能使用乙個鉤子。
與12月1日生效的《清單》相比,各地捕撈規定更加嚴格,已經超過了七鉤的寬鬆規定。 這讓許多釣魚愛好者感到困惑。 既然很多地方只能用“一竿一線一鉤”捕魚,為什麼《清單》中的規定是7個以上的魚鉤才算“超標”呢? 如果只允許乙個鉤子,這通常是一般的本地規則,並且處於較低級別。 釣魚時使用 2-6 個魚鉤可能會導致警告或罰款。 但是,如果使用 7 個或更多鉤子,則可以將其定義為“生產性捕魚”。 一旦被抓到,不僅罰款那麼簡單,還可能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因此,從12月1日起,在長江捕魚可能會因“超限”而受到刑事處罰。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用業內人士的話說:在“可釣魚區域”使用魚鉤,可以放心地釣魚; 在某些地區,也可以使用兩個魚鉤釣魚(目前只允許在重慶); 使用3-6個鉤子可能會受到批評和教育; 使用 7 個或更多鉤子可能會導致刑事起訴。 因此,習慣使用海竿和魚鉤的垂釣者需要格外小心。 在普通水域捕魚或許不是什麼大問題,但一旦進入長江重點海域,這些釣具就可能達到“刑事定罪”的標準。 經常垂釣的人應充分了解規定,盡量避免過多的鉤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