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鈴響起。
我懷著沉重的心情告訴你們所有人。
電動汽車停在走廊上傷害。
這是不容忽視的!
據央視新聞網報道,2月23日凌晨4時39分,江蘇省南京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雨花台區明上西苑6號樓發生火災。 截至23日24:00,火災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醫院**。 經過初步分析,火災發生在六棟建築物的地面上通過將電動自行車停在頭頂地板上抬高**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火災現場示意圖。
2月26日上午,記者對全市部分居民區進行了實地走訪,情況如下
大勇橋乙個社群的高架地板上停滿了電動汽車和電單車
一輛電動汽車在大永橋某社群4棟樓的門廳充電
大永橋某小區7號樓3單元門口停滿了電動車。
一輛電動車被放置在大永橋某社群7號樓2單元門廳
電動汽車和電單車被放置在南庄坪乙個社群的過道上
面對南京大火的沉重代價。
你意識到了嗎?
電動汽車停在走廊上它的危害有多大?
在走廊內停放電動汽車的危害
阻礙逃生路線
停在走廊上的電動汽車可能會占用逃生路線,並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阻礙居民的逃生。 這推遲了消防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使救援更加困難。
火勢蔓延加速
當電動汽車發生火災時,火勢很容易蔓延到周圍的物體。 走廊內的電動車可能會迅速起火,使火勢蔓延得更快,增加居民的風險。
釋放煙霧和有毒物質
電動車**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將迅速蔓延到整個走廊,危及居民的生命安全。 吸入這些煙霧和有毒氣體會導致中毒甚至窒息。
破壞走廊設施
電動車進出走廊,會造成走廊門、扶手、牆體等設施的磨損和損壞,影響走廊的正常使用和美觀。
阻礙消防救援
停在走廊內的電動車會阻礙消防車的進出,妨礙消防員進行緊急救援工作。 這可能會導致救援行動的延誤和效率低下。
除此之外! 居民將電動汽車停在大樓入口處。
罰款是可以允許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頒布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自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等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以及拒絕改正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 10,000 美元的罰款非業務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 1,000 美元的罰款!
你沒看錯,這真的是家裡的電動自行車,所以要多加注意
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安全不要非法停放或充電您的電動自行車! 報告**: 12345
部分***在網路上)文案丨羅紅巖一審丨王巖二審丨羅紅巖三審丨尹明製作丨張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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