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問題責任制”原本是第一機關針對群眾不了解、不熟悉各機關內部機關職責分工和工作規程的實際問題,為方便人民群眾而採用的工作制度。 該制度規定,群眾來訪時,由當值詢問的機關工作人員為第一審問負責人。
第乙個問題是責任制
企業為能夠處理客戶需要解決或詢問的事項,引用“第一問題責任制”,從而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這是一種管理工具,也是服務的規範。 第乙個問題 責任制和危機管理是企業規避(管理)風險的策略。
第乙個問題是責任制,“落實:責任在我,沒有辦法推,工作沒有藉口。 在日常工作中,每一項工作、每一道工序都可以進一步分解成若干個細節,而在細節的處理中,總是快速及時的。
第一責任人
“第一問題責任制”在處理基本問題時更加科學地建立起來,可以避免處理問題的拖延和拖延,可以有效避免部門之間的推諉。 同時,企業要想落實首問責任制,就需要各部門之間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
對於員工來說,什麼是“第一責任人”? 我是這樣理解的:當客戶或其他相關人員打電話或拜訪時,第乙個找到的人是第乙個負責人,也就是說,公司的所有員工都可能擔任這個角色。
如何履行您的工作職責
第乙個問題負責人必須認真傾聽客戶的情況,了解他們的需求,並及時接受和指導有關事項的處理,以便更好地履行其工作職責,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增強其責任感。
1、對第乙個問題責任人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按規定要求及時、認真處理和解答,直至進入正常事務受理程式或得到明確提醒;
2、對於不屬於第乙個問題負責人職責範圍的事項,應主動聯絡或引導其到相應的部門或經理,經過短暫的交接後,第乙個問題的責任將解除;
3、如果負責人不在,應主動請相關領導聯絡或引導至授權做服務的部門人員,如遇到特殊原因無法及時解決,應主動要求對方離開相關部門或負責人處理, 第乙個問題的責任將被取消;
4、權力責任移交後,此時接手處理具體事務的人是本環節的“第一責任人”,以此類推,“第一責任人”在處理同一事項時,可能有多個“第一責任人”。
一切都被跟蹤和實施
第乙個問題的負責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忽視或推卸對來電或訪客的責任,不得使用“不關我的事”和“不受我控制”等簡單拒絕服務禁忌。 對於確實超出本人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真誠地向客戶詳細說明,以獲得來電者的理解。
作為綠色服務的一員,我們要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正確認識並主動落實“第一問責任制”,做到事事跟蹤貫徹落實,讓公司的發展和個人素質的提高受益匪淺, 真正踐行“讓客戶滿意,讓員工自豪”的企業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