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領道路的“猖獗集團”不能受到懲罰,公眾不被追究責任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5

原標題:占領道路的“橫衝直撞的團體”不能對公眾負責。

節奏感十足,步伐整齊劃一,衣著整齊劃一,旗幟鮮豔,近年來,這樣的“暴力團體”在很多地方都出現了。 然而,由於一些“暴亂團體”無視交通規則,奪取機動車道,屢屢引起關注和批評。 (央視新聞記者8月31日)

徒步旅行是許多中老年人休閒運動的熱門選擇,在公園、綠道、社群等封閉道路上行走安全健康。 然而,動不動就帶著幾十人或幾百人的龐大隊伍出現在城市道路上,並不是乙個合理的選擇。 廢氣多、灰塵多的環境不適合健康運動,還存在交通隱患或事故糾紛。

雖然追求健康是一項公民權利,但它不能成為任何人違反法律和違反法律的理由。 “防暴組”成員大多為中老年人,在分析部分人無視紅綠燈和交通規則的思維動機時,存在兩種認知誤區。 一是習慣了“靠老賣舊”的作風,總以為交警、車主、行人與老人無關; 二是要有“法律不怪公”的運氣心態,靠群眾的力量做自己的事情,任性行事。 遵守交通規則是全社會的共識,幼兒園的孩子最先接受的教育啟蒙是“闖紅燈、闖綠燈、走行人路”等基本交通規則,個別中老年人“明知自己做不到”的背後,是知行脫節的邏輯悖論。

法律法規不僅是維護社會秩序和良好風俗的基本道德底線,也是最終保障社會每個成員的人格尊嚴和生命安全的制度基石。 遏制“暴亂團體”的滔天行徑,首先要加強法治宣傳,讓參與者了解道路占領運動的違法性質和負面影響; 溝通協商無法解決的,應採取強有力的執法管理方法進行約束和懲戒。 特別是那些不聽勸告、一意孤行、實行違法的,要根據違法情節,確定證據,實事求是地予以懲處。認真落實以案例釋法,引導中老年人健康使用合法場所鍛鍊身體。 (張宇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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