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元.
從2024年底到今年年初,全國多地經歷了一場難忘的“跨年霧霾”。 在此期間,上級同級監督檢查部門發現了諸多應急響應不力的問題,其中,在應急過程中,部分城市在應急過程中,因企業間議定的減排措施執行情況導致的應急效果不佳,引起關注。
所謂協商減排,是指相關部門與企業之間或多個企業之間通過協商達成的互助減排方案,通過加強汙染防治設施的執行管理,優化汙染防治設施的執行,從而更好地實現區域減排目標。 這種方法不僅有利於平時減少區域排放總量,而且有利於在惡劣氣象條件下面對重汙染天氣預警時實現緊急減排目標。 因此,無論是從日常精準減排的角度,還是從尋求緊急時刻減少或避免重汙染天氣的發生,保護公眾健康利益的角度,都是協商減排的好措施。 但是,從近年來特別是近期重汙染天氣防控成效來看,談判減排的措施在現實中並未真正落地,導致應急管理出現一系列棘手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在一次緊急檢查中發現,去年底當地重汙染天氣預警發布後,某鋼鐵企業並未按照計畫要求減產減排。 究其原因,是企業受安全生產限制,無法及時停爐,已與多家相關企業達成協商減排協議,在緊急時期利用對方減排量抵消公司排放。 然而,這些公司大多沒有按照約定限產減排,理由是訂單被迫緊急,無法履行。 另外,在某企業提供的參與減排談判的企業名單中,有幾家企業已經停產或半停產,談判達成的減排協議根本起不到減排作用。 類似情況在幾個地方也出現了。
據筆者研究,主動與其他企業共同實施協商減排的企業,大多集中在鋼鐵、玻璃、焦化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生產過程依賴熔爐。 主要原因是當不利的氣象條件來臨時,重汙染天氣緊急預警開始的時候,沒有固定的時間,但這些行業和企業受到安全生產的制約,大多無法在短時間內落實停產限產的要求,確實很難快速停工啟動。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或地方有關部門商定的減排協議真正落地,無疑是利企利民的好辦法。 但實際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會議企業業績不佳; 二是會務企業虛假約定,沒有實際減排能力; 三是相關職能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監督不到位。
2024年10月,河南省安陽市對在首個協商減排季實施較好協商減排措施的87家企業給予獎勵補貼267萬元,從而鼓勵企業在不增加環保硬體投入的情況下,深入挖掘減排潛力,實現團體供熱越來越有效的減排, 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筆者認為,安陽市採取的激勵補貼措施,無疑是促進和促進協商減排良性發展的有益嘗試。 為解決當前協商減排問題,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出面具體協調,明確協商減排的措施和細節,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加強檢查和監督,嚴厲打擊違約和弄虛作假行為,真正形成這一協商減排措施有效實施的良好氛圍減少。
減排談判的實質目的是切實減少排放。 但實踐證明,平時談減排和緊急情況下談減排表面上是兩回事,其實有兩股力量。 在正常天氣條件下,如果減排談判出現不合規,對空氣質素改善、空氣質素評估和公共衛生利益的影響可能不明顯。 但是,如果已經同意談判減排的公司在不利的氣象條件下不遵守協議,或者如果談判減排協議本身是一種表面的“假減排”,那麼有關部門確定的輕度汙染很可能成為重度或以上汙染。 這不僅無法實現減排目標,而且嚴重侵犯了公眾健康利益。 從這個角度看,在應急響應的背景下,做好減排協議的執行工作,比以往更加重要和緊迫。
大氣汙染防治是一項長期、複雜、多矛盾的艱鉅任務。 多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僅僅對許多任務進行安排、部署和計畫是不夠的。 如果不控制形式主義、失職瀆職、作秀等問題,最終減排目標的實現就會受到影響。 因此,各地在實施協商減排創新措施時,必須細化協商減排的目標和措施,明確計算每乙份減排量。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好好事,才能確保減排目標如期實現。
*: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