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知名歌手趙川指控《花兒》侵權,引發網友熱議! 在趙川的維權貼文中,他提到了錄製權,很多網友都很好奇,什麼是錄製權? 另外,關於趙川對《花》侵權的指控,評論區的評論兩極分化,更多細節和跟進**,一起來看看吧!
29日下午,歌手趙川發文維權:“最近爆款的電視劇集《花兒》用了《我是乙隻小鳥》,之前還沒來洽談錄音使用權。 而趙川也說自己是有權錄音的人,但是沒有人聯絡他。
據悉,在電視劇集《花兒》中,一共出現了57集,其中不乏一些經典歌曲。 而《我是乙隻小鳥》在劇中一共出現了3次,分別在第11、24、29集。
歌手趙川所說的“錄音權”,是指歌手的演唱版本。 這裡的“版本”是指(作詞)歌詞和音樂權利。 然而,這種“錄音權”很少由歌手自己持有,他們一般都是與唱片公司溝通。
從公開資料中可以看出,《我是乙隻小鳥》這首歌屬於趙川的一部代表作,由李宗勝作詞作曲,收錄在趙川1990年8月發行的**同名《我是乙隻小鳥》中。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評論是兩極分化的。 有網友認為,《花兒》也用了張學友的歌曲,他們也感謝劇方讓他們的老歌走紅; 甚至有人說趙川炒作,揉熱等等。
另一方面,也有網友覺得現代人的版權意識還是太差了; 也有人認為,趙川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方面沒有過錯。
事實上,未經授權的商業使用是一種侵權行為。 據悉,王家衛為《花兒》中57首歌曲的版權花費了1000多萬。 那麼,為什麼還被趙傳奇侵權呢?
目前,《花兒》劇中使用了57首**歌曲,除了《我是乙隻小鳥》之外,沒有其他版權糾紛。 因此,可能不是《花》劇組沒有交版權費,而是版權費給錯了人。
據後續訊息:30日,《花》侵權劇組表示已聯絡趙川,製片人澤東影業回應稱,“我們昨天第一時間聯絡了趙川和版權團隊,並進行了相應的解釋和溝通。 今天開會,進一步展示我們的合作記錄,澄清相關的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