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的“女巫審判”,數百萬女性背後的悲劇
女巫審判,又稱獵巫和女巫審判,是中世紀歐洲的**黑幫對所謂的異教徒進行的運動。 從1480年到1780年,這股**浪潮席捲歐洲300年,曾經有一位貴婦被誣告"女巫",他們將立即被斬首和焚燒。 許多女性被冤枉殺害,使陳薇成為歐洲人類文明史上乙個黑暗時期的歷史遺跡之一。
歐洲女巫審判"運動的興起。
歐洲 關於"巫術"記錄可以追溯到 12 世紀,巫術與異端有關。 在中世紀之前的傳統日耳曼文化中,女性,尤其是那些製造藥物、行醫、會讀寫的女性,受到尊敬。
中世紀早期,**宗教在日耳曼地區發展起來,教會認為,根據**教義,女性應該嚴格服從男性,為了降低女性的地位,教會開始鄙視女性,描繪女巫、**女性,甚至活活燒死所謂的"女巫"。15世紀初,歐洲有鎮壓女巫的記錄,15世紀末,針對女巫的**達到了頂峰。
1848年,教皇英諾森八世頒布了一項皇家法令,規定:"(女巫)永遠不能被原諒,因為他們是**和無恥的"。隨後,所有神職人員都被動員起來,共同鎮壓女巫。 兩年後,即1486年,傳教士海因里希(Heinrich)和雅各布斯(Jacobs)寫了著名的《女巫福音》(Gospel of the Witches),這本書在當時幾乎無處不在,其中列舉了許多身份"女巫"因此,該方法開闢了巨大的動力"歐洲女巫審判 歐洲女巫審判"序幕。
這本名為《女巫的奉獻》的書是第一本將 15 世紀流行的魔鬼和巫術知識概括並強加給女性的書,由於當時的人們對這種新知識一無所知,盲目地將書中的描述奉為真理,成千上萬的女性被無辜地燒死在火刑柱上。
例如,人們相信女巫每天晚上都會用洋娃娃製作它們"魔鬼油"塗抹自己,飛過裂縫、鎖、煙囪、煙道、掃帚、紡錘或地龍,到達女巫安息日的聚集地,魔鬼聚集的地方。 人們還認為,壞念頭會導致惡魔**,因此女性因為被女巫蠱惑而墮胎和放縱自己,冰雹、歉收和疾病等災難也被認為是女巫造成的。
由於"女巫"根據女巫之錘理論,他們被施了魔法,不再對疼痛敏感,他們可以這樣做"女巫"施加任何酷刑。 然而,儘管書中描述了識別、審訊和移除女巫的方法,但這些過程中沒有指控或辯護。 除了刑訊逼供和敲詐勒索外,所謂的"巫術"這些測試更加荒謬,例如將他們的手放入沸水中,取下聖戒,然後用繃帶包裹並密封他們的手並折磨他們,直到三天後他們感到不痛。 如果三天後沒有發現戒指的蹤跡,他就是無辜的; 如果被告被綁住手腳扔進湖裡,如果他沉入湖底,他是無辜的,等等。
數以千計的婦女被白白殺害。
由於女巫審判的黑暗和荒謬,絕大多數人被處決"女巫"所有人都是無辜的,根據法官的荒謬理論,無論被審判者的行為或反應如何,他們都會被審判為女巫被殺。 例如,如果被告遭受了酷刑,那麼她無疑是女巫; 如果她受不了折磨而死,那麼她就會被魔鬼拋棄。
當時,歐洲人開始殺貓,因為他們認為貓是女巫的**,這導致了貓在中世紀幾近滅絕。 結果,大量貓被殺死,導致老鼠大量繁殖,引發了可怕的瘟疫,在歐洲造成2500多萬人死亡。
在這場席捲歐洲的**浪潮中,人性的陰暗面被釋放出來。 許多人接受審判"女巫"把它看作是乙個欣賞、玩弄和侮辱女人的機會,為了滿足她們的獸慾,對這些可憐的女人為所欲為。 與此同時,法官和女法官也利用這場運動來充實自己。 附"女巫"或"女巫"被貼上標籤的女人的所有財產都歸施刑者所有,每燒死乙個女巫,施刑者就會向死者的家人索要柴火和錢來慶祝盛宴。 他們用受害者的鮮血殺死了他們,但他們徒勞地使用了它。 這些受害者的鮮血最終被化為金幣和銀幣,而被定罪的婦女則被活活燒死或煮死。
到18世紀末,它幾乎不復存在。
自 17 世紀初以來,西歐反對巫師的呼聲越來越高。 1614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根據北區法官的詳細報告得出結論,對巫術的指控是完全沒有根據和沒有根據的,並呼籲加強教會和司法機構,改革行政管理,並停止對巫術的指控。
隨著文藝復興和後來的啟蒙運動的興起,這些唯物主義思想得到了極大的擴充套件和推廣,使人們能夠更理性地看待事物。 同時,由於科學家和哲學家的努力,自然和國家的地位擺脫了神權政治的束縛,消除了對魔法和巫術的迷信爭論,以至於西歐國家在啟蒙運動的強大壓力下,頒布了對被關在格斯之下的女孩的禁令(1649年在德國北部, 1672 年在法國,1714 年在普魯士)。
從那時起,大規模的女巫審判運動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問題仍然普遍存在。 最後一位德國女巫於 1775 年去世,最後一位歐洲女巫安娜·戈爾迪於 1782 年在瑞士被斬首。 蹂躪歐洲三個世紀的歐洲女巫審判就這樣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