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發布關於提高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的通知,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深圳市也在2023年底宣布,從2024年1月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將從2360元提高到3523元。 面對社會保障支出不斷擴大和收入困難,各地都飽受“漲價無路”之苦。
社保漲價的合法性受到質疑,法律監督之手也伸不及。 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社保價格的上漲似乎已成為應對收支失衡的必然選擇。 然而,對於頻繁的價格上漲是否能解決根本問題,存在不同的看法。
分析社會保障價格上漲的原因。
養恤金支出增加,收入**有限。
我國老齡化速度極快,65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2億。 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支出壓力正在加劇。 以深圳為例,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收支連續兩年出現虧損,2022年虧損83億元。
老齡化導致被保險人數量減少,難以維持收入。 養老保險的投資回報率也在逐年下降,預計2022年將低於3%。 收入增長緩慢,養老保險收支失衡突出。
社會保障收支不平衡,赤字加劇。
除養老保險外,其他社保類別也面臨不同程度的收支壓力。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22年前三季度,國民醫保收入**僅佔支出的88%。
在許多地區,醫療保險**已經觸底反彈,必須啟用風險準備金。 同時,失業保險**等困難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總體來看,當前社保收支失衡現象日益嚴重。
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提高社保水平。
目前,許多地區企業繳納社保的比例較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 適當調整社保保險費率和基數,可以在保障社保收入的前提下減輕企業負擔。 此外,增加社保繳費基數也是提高被保險人未來養老金水平的必要手段。
企業承擔負擔的能力正在受到考驗。
中小微企業能力有限,亟需政策支援。
由於長期停留在最低繳費基數水平,中小微企業的社保費負擔將大幅增加。 以深圳為例,如果所有員工都按照新規的最低基數繳納,企業每人每月的支出將超過160元。 這是很多微利企業難以承受的。 建議出台精準減免政策,減輕中小微企業社保費負擔。
價格上漲可能導致勞動力成本上公升,部分企業面臨裁員風險。
社保費**將直接導致企業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尤其是對勞動密集型企業而言。 如果不能通過提高運營效率來驅散價格上漲的壓力,就不能排除個別企業會採取措施降低成本,從而影響就業。 此外,還可能鼓勵一些企業選擇非正規就業,加劇隱性就業風險。
鼓勵企業拓寬收入渠道,提高可負擔性。
建議鼓勵企業通過稅收優惠等方式拓寬利潤增長渠道,提高盈利能力。 同時,可提供延期繳納社保費、分期繳付等便捷措施,幫助企業應對負擔能力的短期下滑,規避繳納中斷的風險。
漲價的依據要合理,調整幅度不宜過大。
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需要持續穩定的收入**。 但考慮到價格上漲會增加社會成本,基數要合理,調整幅度不宜過大。 建議參照平均工資增長、通貨膨脹水平、經濟增長等因素制定長期漲價方案,而不是以彌補不足為由,單方面隨意調整。 同時,要提高社會保障效率,減少支出。
建議和展望。
建議完善社保漲價規定,加強監管。
建議盡快出台社保收費標準法律檔案,明確漲價依據、程式和監管措施,避免監管真空。 同時,要完善社會參與和監督機制,防止不合理的漲價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有望通過多種渠道增加社保收入,穩步實施漲價策略。
價格上漲不是出路。 要從投資經營、延遲退休、城鄉保險統籌規劃等方面實現社保收入穩定增長。 在此基礎上,可以穩步實施漲價策略,逐步提高社會保障福利水平。 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宗旨。
結語。 頻繁漲價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保收支失衡問題,必須注重提高制度執行效率。 同時,漲價並非沒有法律約束,決策部門必須恪守法治精神。 使社會保險制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更可持續的方式惠及全民,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