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國藥品責任保險的爭議。 有些人認為它非常有用,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無稽之談,純粹是保險公司的炒作。 但是,重要的是要了解此類保險背後的含義。
這種保險的出現是有原因的。 在三方責任保險的免責條款中,明確規定,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傷害臨床診療指南和全國基本醫療保險類似醫療費用標準的部分費用,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簡單來說,如果你不購買外部用藥責任的醫療保險,你可能要自己承擔這部分費用。 但是,只要購買了這類保險,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償醫療保險以外的費用。
但是,我們不能忽視法律規定的相關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九條的規定,保險人不能以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為由拒絕支付保險金。 保險人有證據證明被保險人發生的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同等醫療費用標準時,保險人才能拒絕支付超額部分。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舉個例子。 假設你在開車時不小心打掉了別人的牙齒,那麼種植牙的正常費用是3000元。 無論這3000元是否在醫療保險範圍內,保險公司都需要賠償。 但是,如果傷者堅持使用進口藥品和最佳方式,且總費用達到10000元,其中超過正常標準7000元,則保險公司無法賠償超出的部分。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因地區而異。 例如,江蘇、天津、遼寧、湖北等地的法院在很多案件中不支援保險公司對非醫療費用的免賠額。 但是,在廣西和湖南的一些案件中,只要保險公司能夠證明其已經向使用者解釋了免責條款,法院就會支援免除非醫療費用。
那麼,我們應該購買這種保險嗎? 如果保險公司提供這種附加保險,而且不高,比如38元5分5錢就能拿到10000元的保險金額,那麼購買就是不錯的選擇。 它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一些未知的風險或法律糾紛。 但是,如果您的保險公司沒有這種型別的保險,則無需更換保險公司。 只要我們投保正常,在發生意外時,只要是正常的**費用,保險公司通常都很難逃避賠償責任。 記得關注和收藏這篇文章,讓更多的車主一起受益,一起享受安全有序的行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