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非法販賣毒品案件,黃某被起訴。
“好兄弟”一起帶路
這起事件源於幾年前的一次聚餐,黃某和幾個“朋友”一起外出就餐,其中一位王某提到:他最近得到了乙個“好東西”,可以把吃完飯後的煩惱忘掉,拿出來分享給大家。 黃某嘗試後,出現了噁心、噁心、頭暈等不舒服的反應,於是暫時忘記了這件事。 之後,黃某因為生活中的瑣碎事而煩躁不安,想找點刺激的事情,於是他想起了王某曾經給過的“好東西”,雖然之前覺得噁心,但覺得當時別人過得不亦樂乎,也許這個“好東西”能稍微改變一下他的生活。 黃遂聯絡王某:“哥哥,今天出來喝一杯,給我帶點你說的'好東西',我最近很煩躁。 黃某再試一次後,感受到了這件“好東西”帶來的“精神快感”,然後逐漸嘗試了含有曲馬多、ap**等成分的藥物,逐漸陷入了依賴麻醉藥的困境。 發現致富的新方法黃某覺得自己已經對麻藥產生了依賴,他向“朋友”要的藥已經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了,於是他萌生了自己找藥的想法。 “這些都是大麻藥,我在哪裡可以買到更多? 黃某發現網上購買這種毒品沒有合法途徑,同時發現很多網路平台上有很多像自己一樣的人,他們吸毒成癮但找不到供應來源,並試圖通過網路平台購買毒品。 “如果能得到穩定的貨源,豈不是自己吃不了,賺點錢用?! 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一條新的“致富之路”。
黃某立即到藥房打聽,得知當地藥房沒有這種藥,需要在醫院開處方。 於是,黃某以頭痛、失眠、抑鬱等為由,從醫院的醫生那裡獲得了阿普**藥。 黃某發現這種理由很好,於是他冒著家人的名義,要求醫生在不同醫院的不同醫生開同樣理由的藥。
在保證了阿普**的“供應”後,黃某通過在網上發新聞的方式將其出售,並多次將阿普**賣給別人。 沒想到,他的行為遭到了公安機關的盯上,在鎖定了他賣阿普**的事實後,公安機關將他抓獲。
嚴懲販毒行為,追查販毒行蹤2023年7月,該案移送天寧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自2022年以來,黃某多次通過網際網絡向多人出售阿普**,並通過快遞郵寄,儘管他知道其他人是出於非法目的購買阿普**。 黃某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情節嚴重,應當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常州市天寧檢察院.
材質 |常州市天寧檢察院.
編輯 |高飛.
審計 |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