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場監管微信***1月8日披露。
海霸王(汕頭)美食***
以下簡稱“海上霸王”)。
豬肉餃子中的雞肉或鴨皮含量。
兩者都高於豬肉。
海霸王進行虛假宣傳。
被罰款人民幣50萬元。
在19種速凍水餃產品中。
雞皮或鴨皮的含量高於豬肉。
已售出超過140萬包。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介紹,自2024年11月起,受豬肉大幅增長**影響,為降低原料成本,海霸王大幅下調了“白菜豬肉餃子500g”等19款速凍水餃產品中的豬肉成分含量,導致上述產品成分中雞皮或鴨皮含量高於豬肉, 而豬肉不再是上述餃子餡料的主要成分。
資料來源: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
然而,為了獲得競爭優勢,海霸王自行設計生產產品包裝,在上述19款速凍水餃產品的外包裝上仍使用醒目的字型,以“豬肉餃子”作為產品名稱,並未在顯眼位置備註產品主要成分的變化, 導致消費者錯誤地識別產品的成分。
案發時,海霸王共銷售上述各類速凍水餃產品140餘包。
海霸王公司為降低成本,獲得競爭優勢,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利用產品名稱虛假宣傳產品特性。 2024年2月,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人民幣50萬元的罰款。
這不是第一次出現海霸王。
在羊頭上賣狗肉”。
據**報告,2024年,成都海霸王食品被查出利用鴨脖皮、冷凍雜油等原料生產牛肉丸、蝦肉等原料生產牛肉丸、蝦餃,被原成都市郫縣市場質量監督管理局處以40.44萬元罰款。
同年3月25日,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江北區長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3月1日生產的“海王”尿牛肉丸進行抽查,未檢出牛源性成分,但檢出鴨源性成分。
2024年,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某電商平台採購了一批魚丸,發現產品成分大多為“魚糜”或“冷凍魚糜”,不少魚丸產品摻雜其他肉類。
經調查,海霸王(汕頭)食品成立於2024年5月,法定代表人為莊宗林,經營範圍以食品生產、食品銷售為主。
網友評論稱,不少網友表示,經常購買海霸王的產品,沒想到會被虛假宣傳。
* |每日經濟新聞、上海市場監管、閱讀特刊、廣州廣播電視台、網友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