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開始的軍事改革帷幕中,解放軍不僅調整了司令部結構,劃定了戰區,建立了新型軍事單位,重組了集團軍。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作為中國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按照軍隊的統一部署進行了重要改革。
武警部隊改革:強化軍事屬性,回歸練兵打仗功能。
武警部隊的編制和結構面臨優化調整,仍有改革空間。 原司令員王寧指出了“五個不適應”問題:建設理念與地位不相容、制勝能力與任務不相容、人才隊伍與專業屬性不相容、裝備與能力生成不相容、資訊保障與行動效率不相容。
武警部隊要建設一支強大的反恐精英部隊和反恐、突發事件處置、保衛作戰的優秀士兵,需要以解放軍為基準,推進改革,特別是內部安全部隊的編制制度。
當前,內部治安力量的分布和體制的建立都以地方化為特徵,與行政區劃密切相關,需要探索合理的編制體系,以適應不斷變化的需求。
在中國的行政區劃中,一些不合理之處一直受到批評。 例如,它也是省級行政機構,除了北京和新疆軍團是正規軍一級設立的,其他軍團都是副軍級的。
在地級行政區,一般設立團級支隊。 然而,這種組織方式不利於優化武警部隊的組成。 因為,同乙個兵團,寧夏兵團(面積小,人口少)和山東兵團(面積大,人口多)能承擔同樣多的任務嗎?
大軍團的幹部人數比較多,晉公升渠道和發展後勁不如小軍團優勢。 同樣,地級市支隊規模不一,小支隊的機關和單位龐大臃腫,頭重腳輕。
因此,武警內部治安部隊的部署和編制結構不應完全參照地方行政區劃,而應更好地優化,提高部隊作戰能力。
軍改後對軍隊進行了重組,組建了13個集團軍,每個集團軍包括6個合成旅和6個兵種旅,部隊規模和戰鬥力基本相同。
這樣既有利於全軍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訓練,同時也便於特殊時期派遣部隊執行臨時任務。 武裝警察國內治安部隊的編制也可以參照這一模式進行改革。
我的兩個不成熟的想法是:一是可以進行純粹的軍事化組織改革,借鑑美國陸軍國民警衛隊和俄羅斯內務部隊的模式,打破現有的軍支隊結構,按照地域分布和任務布局,成立乙個全新的“內衛師”,下設“內衛旅(團)”。
這樣,改革後的武警內治部隊將成為名副其實的“第二軍”,能夠更好地協助解放軍開展防禦行動和多樣化任務。
一支英勇的力量,保證了俄羅斯的安全。
美國陸軍國民警衛隊的第二個策略是考慮實際情況,雖然總司令設在省行政區,但總司令之下,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根據任務和人口分布,重組合併原有的內衛支隊。
以河北省為例,省會城市因其特殊地位和眾多重要機構,可以設立支隊,而其他地方則可以根據冀東、河中、冀南的地理分布,將鄰近城市整合為支隊,從而優化部隊的結構和編制。
在經濟發達或地理位置特殊的地方,也可以設立單獨的支隊,如雄安新區。 新組建的支隊通常不使用地區名稱,而是採用“XX軍XX支隊XX”的數字編號。
每個軍團的分隊從第 1 分隊開始排序,然後依次增加。 這樣一來,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作戰,武警部隊都有了更強的作戰能力和機動性。
借鑑中國人民解放軍組織結構改革的經驗,武警內部安全部隊結構改革的核心目標應該是精簡組織、優化組織。 在此基礎上,要牢牢把握強軍目標,大力加強部隊資訊化,推進先進裝備公升級換代,實現部隊現代化。
這一改革措施,是解決武警部隊結構性障礙和突出矛盾、全面加強武警隊伍建設的關鍵一步。 作為一名軍事愛好者,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我期待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