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未婚男子收養5歲孤女? 網友在發現“線索”後表示:**
在這個喧囂的網路世界裡,謠言四起,真假難辨。 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私利,會不惜一切代價編造虛假故事來博取同情和關注。 這不僅擾亂了網際網絡的秩序,而且消耗了最純粹的......人與人之間
正確還是錯誤收養?
肖斗花今年5歲,我今年21歲。 我每週都會在一家普通的孤兒院做志願者,小豆花是我養孩子的......”
這是乙個最近在網際網絡上瘋傳的故事21歲未婚男子收養5歲孤女? 職位。 由於帖子內容充滿了真、善、美的表達和表達,在短時間內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之後,該博主還曬出了乙份帶有“收養證”字樣的檔案,網友們看到這一幕,紛紛稱讚這位年輕人的正義之舉。
博主發布的內容(**網路截圖)。
但隨著事件的發酵,有人質疑帖子內容的真實性:“男子本人才20歲出頭,卻能領養乙個5歲的孩子。 這樣的收養是否符合法律? 帶著這樣的懷疑,不少網友向網警報案。
經過警方的調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原來,發帖人是乙個姓羅的男人,他從網上偷了乙個孩子的**,用了起來“孤兒”、“5歲”、“收養”。等吸睛文字捏造了“21歲未婚男子收養5歲孤女”的帖子,吸引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同情。
弄巧成拙的謠言
隨著真相的披露,被偷走的小女孩的母親也關注此事,並向有關部門報案。 最終,經過網警的調查和核實,犯罪嫌疑人羅某被成功抓獲!
該男子被抓獲(**雲南網警、光明網)。
對於此次事件中嫌疑人盜用他人**並主動曬出“領養證明”,不少網友事後紛紛稱弄巧成拙的謠言這是因為:
根據《民法典》第1098條的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乙個子女......(5)年滿30周歲。 第一百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的人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相差40周歲以上。
本案中,發帖人羅某聲稱自己21歲,被收養人小豆花5歲,這顯然不符合收養人“至少30歲”的要求; 同時,因為羅某未婚,小豆花是個女孩子,明顯不符合“40歲以上的年齡差”。
羅某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收養人必要條件,有關部門不能也不會給他發《收養證明》。 所以羅某主動貼出領養證,實在是傻舉動,謠言弄巧成拙
謠言止步於“智者”。
引用過去並討論現在
荀子大祿說:
藥丸的流動在ou時刻停止,
謠言止步於智者。 這意味著滾珠會像碗邊一樣被迫停在上坡邊,毫無根據的謠言會被聰明人制止。 俗話說:“謠言止於智者,生於愚者,始於策劃者。 ”
自網際網絡興起以來,造謠與闢謠的“鬥爭”從未停止過。 為了謀取特定利益,吸引廣泛關注,一些人不惜冒險,成為網路謠言的策劃者和傳播者,最終成為網際網絡的附庸和謠言的奴隸。
此外,在網際網絡資訊時代,謠言的製造和傳播方式更加多樣化借助網際網絡傳播的優勢,網路謠言可以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通過裂變傳播快速、廣泛地到達受眾。
然而,一些“吃瓜人”缺乏相關法律意識,盲目信仰、盲目服從、盲目傳播,無形中加劇了謠言的危害。
圖為**:p exels)。
作為合格的網民,我們應該自覺遵守網際網絡秩序,如果有個人利益,就應該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尋求解決方案,不要通過網路製造網路事件或故意製造、散布謠言。
每個人都要有認謠、闢謠、不信謠的意識。 在網際網絡上瀏覽資訊時,要區分內容是否符合常識和科學原理,檢查資訊是否具有權威性,資訊內容是否改變觀念、泛化為偏頗。
發現並確認為網路謠言的,應當主動報警,並尋求官方力量予以打擊。
總之,乙個乾淨的網路環境需要大家維護。 只有從你我做起,從你這邊做起,才能使網路空間有序、自然穩定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