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深圳特區日報評論員趙昕
近日,河南的郭女士不小心摔倒撞到頭部,在市醫院做完CT後,帶著**回到縣醫院,卻讓她再做一次。 同樣的檢查專案,同樣的檢查地點,換醫院甚至換醫院或科室,還要再檢查一次,這種情況讓很多患者不滿意。
重複檢查不僅對患者來說是一種經濟負擔,而且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患者在就醫過程中需要前往不同的醫院或科室進行相同的檢查專案,這無疑延長了就醫時間,浪費了與疾病賽跑的寶貴時間。 事實上,早在2006年,原衛生部辦公廳就發布了《關於醫療機構體檢和醫學影像檢查相互承認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推動實施體檢互認制度。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不盡如人意,一些地方還存在“認不識、不願認、不敢認”的現象。 這其中有技術因素,如檢測裝置編號。
1、標準不同,無法保證結果的一致性,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無法明確事故責任人; 也有興趣原因很多醫療衛生機構還抱著“以檢醫為本”的思維,推動制度實施的動力不足。
但無論是從方便患者的角度,還是從醫保的有效利用角度,都要促進體檢互認。 近年來,許多地方在解決體檢互認問題方面積累了好的方法和好的經驗。
例如,深圳在過去幾年中逐步建立了檢驗檢測結果互認的標準和規則,現在已有數十家醫療機構依託體檢檢測結果互認共享平台,讓醫生可以直接接入區級醫院患者的數位化醫學影像資料,實現共享。 針對體檢互認導致醫院收入減少的問題,浙江出台了相關激勵政策,採取不減少醫保區域總預算和單一醫療機構總預算的方法,消除醫院的顧慮。 針對醫療責任劃分困難,杭州市阜陽區成立省、自治、市醫藥、法務專家委員會,對互認專案的實施和評價進行控制,在互認中保障醫生的合法權益。
可見解決體檢互認中“認不認、不願認、不敢認”的問題,要有制度保障、技術支撐、激勵措施。 總之,體檢的相互認可勢在必行,應該成為醫學領域的常態。